佛山市高明金致远贸易有限公司债权申报公告及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公告

佛山市高明金致远贸易有限公司债权申报公告及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公告

公开时间:2025-02-14 公 开 人:佛山市高明金致远贸易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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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法院

公告

2025)粤06082

本院已于2024126日依法裁定受理申请人广东粤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对被申请人佛山市高明金致远贸易有限公司提出的破产清算申请。佛山市高明金致远贸易有限公司有关的债权人应于2025329日前向管理人申报债权,说明债权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据材料。佛山市高明金致远贸易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如上述人员违规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造成债权人损失的,不免除其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的义务。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定于202548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召开。出席会议的债权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向本院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个人身份证明,或者授权委托书。

管理人的名称:佛山市鸿正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南海大道北515501

联系人:唐力、吴鸿翔

联系电话:1987572083913802628507

 

                                                               二〇二五年二月十二日


附件

(2025)粤0608破2号《公告》(一债会及申报债权).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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