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福州月星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接管暨履行清算义务的通知

关于福州月星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接管暨履行清算义务的通知

公开时间:2024-10-25 公 开 人:福州月星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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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接管暨履行清算义务的通知

福州月星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福建鑫品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的申请,于2024814日裁定受理福州月星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月星公司”)破产清算一案2024923下达(2024)闽01破19决定书,指定福建远东大成律师事务所为破产管理人。

截至目前,管理人仍无法与月星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徐孝东、股东福建智贸星城家居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取得联系,导致管理人无法全面接管月星公司。管理人通知你方本通知发布十日内立刻与管理人联系,依法配合破产接管工作向管理人移交以下资料

1、公司公章、财务专用章、合同章、业务章、发票章、法人私章等一切与公司运营有关的印鉴;

2、公司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开户许可证等各类证照、资质证书、许可证等文件正副本;

3、公司自成立以来历次章程、股东会决议、验资报告;

4、公司截至破产受理日20248月14日所有在职人员名单(含职工联系方式)、劳动合同、工资发放和社保缴纳凭证、职工债权情况说明、职工安置方案、人事档案、劳动关系解除/终止文件、退休协议等材料;

5、公司自成立以来所涉及的所有诉讼、仲裁案件清单及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起诉状/上诉状/答辩状、各方证据等;

6、公司签订的所有合同/协议、结算凭证以及合同履行情况说明;

7、公司所有资产盘点表(包括固定资产、库存现金、存货等盘点表);

8、公司各类财务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会计账簿、原始凭证、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年度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 ukey 等,并配合审计人员传输电子数据;

9、公司所有的及用于公司使用的所有银行账户资料及银行对账单。

10、公司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单、债权清单及相关凭证材料。

注:1、本函件同时适用于月星公司法定代表人、董监高人员、财务人员、各股东以及持有/保管上述财物、文件、资料的人员;

2、本函件所涉的文本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原物,如无原件、原物应做书面说明。

3、如你方仍怠于履行清算义务,导致债务人财产状况不明或导致公司主要财产、账册、重要文件等灭失,致使无法清算或无法全面清算,你方相关清算义务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另,福州月星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定于2024112615:30在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第十五法庭召开。请月星公司的股东、法定代表人,携带身份证明文件,准时前往参会。

通讯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古田路60号福晟财富中心22层福建远东大成律师事务所;邮政编码:350001;联系电话:13400500276。

福州月星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零二四二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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