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公 告

公开时间:2025-03-07 公 开 人:张家口润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重整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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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时间:2025-06-17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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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张家口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20250791破2号

 

本院根据债权人张家口城改投资有限公司的申请,裁定对张家口润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进行破产重整,并于202534日指定张家口润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张家口润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在预重整期间未申报债权的债权人应自2025年6月3日前向张家口润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地址:张家口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永兴西大街凤凰城御府润鸿集团办公楼;邮政编码:075000;联系人:双女士17600219080、丑女士13131311283)补充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情况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的,并供相关材料。未依法申报债权的,在重整计划执行期间不得行使权利,在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可以按照重整计划规定的同类债权的清偿条件行使权利。张家口润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张家口润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本院定于2025617上午10时张家口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当提交个人身份证证明。如授权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当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特此公告

 

                           

O二五年三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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