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徽海盛智能测控科技有限公司 印章、证照作废公告

关于安徽海盛智能测控科技有限公司 印章、证照作废公告

公开时间:2024-09-12 公 开 人:安徽海盛智能测控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浏览次数:918次
  • 打印

关于安徽海盛智能测控科技有限公司

印章、证照作废公告

 

2024年7月3日,安徽枞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枞阳经开区管委会”)以安徽海盛智能测控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盛智控公司”)资不抵债,现已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在安徽省枞阳县人民法院执行中提出对海盛智控公司进行破产清算申请。安徽省枞阳县人民法院于2024年8月27日作出(2024)皖0722破申1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枞阳经开区管委会对海盛智控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2024年9月5日作出(2024)皖0722破20号决定,指定安徽创元律师事务所担任海盛智控公司管理人,具体开展破产管理各项工作。

管理人接受指派后,立即着手与海盛智控公司联系。但是海盛智控公司法定代表人杨振海无法联系,海盛智控公司以及股东杭州临安海盛汽车部件有限公司在企查查官网公布的电话也无法接通。管理人无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等法律规定办理移交手续,无法接管海盛智控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762MA2NDBXA4X)、组织机构代码、税务及社保登记证、公章、法定代表人名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合同专用章以及其他未移交的所有印章、证照。

为维护海盛智控公司财产安全,保障全体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确保本案破产清算程序顺利进行,防止海盛智控公司在破产受理后滥用企业印章、证照,从事与破产清算无关的事项或其他违法行为,管理人特此公告声明:

2024年8月27日起,海盛智控公司全部印章、证照作废。因上述作废印章、证照产生的一切行为与海盛智控公司及管理人无关,海盛智控公司及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任何单位或个人违法使用上述印章、证照的行为均属于无效行为,并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安徽海盛智能测控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4年9月12日

 

 


附件

印章、证照作废公告.pdf 下载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