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拍卖破产财产的公告

关于拍卖破产财产的公告

公开时间:2024-08-16 公 开 人:宿迁楚联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浏览次数:2395次
  • 打印

关于拍卖破产财产的公告

2023年9月6日,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法院作出(2023)苏1302 破申40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东莞市铭众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对宿迁楚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楚联公司”)的重整申请,并于同日作出(2023)苏1302破43号决定书,指定江苏厚远律师事务所担任楚联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2024年4月22日,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法院作出(2023)苏1302破4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终止楚联公司重整程序,宣告楚联公司破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变价出售破产财产应当通过拍卖进行。但是,债权人会议另有决议的除外。破产企业可以全部或者部分变价出售。企业变价出售时,可以将其中的无形资产和其他财产单独变价出售。按照国家规定不能拍卖或者限制转让的财产,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方式处理。”为进一步推进楚联公司破产清算程序,依据楚联公司担保债权人深圳市招平二号特殊机遇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对部分担保物(即10000000 股正业科技无限制流通质押股票)变价处置行使优先受偿权的申请,管理人将于2024年9月2日10时至2024年9月3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京东拍卖破产强清平台对楚联公司在五矿证券一交易单元托管的(账户 0800228248)正业科技10000000股股票均分为5个资产包进行公开拍卖。

对上述股票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与管理人联系,并向管理人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逾期视为无异议,管理人将对本次公告的股票进行拍卖。

管理人办公地址: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洞庭湖 111号江苏厚远律师事务所

管理人联系方式:18115222550

  宿迁楚联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4年8月16日


附件

关于拍卖破产财产的公告.pdf 下载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