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东阳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预付账款处置方案》的表决结果公告

《惠州市东阳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预付账款处置方案》的表决结果公告

公开时间:2022-07-18 公 开 人:惠州市东阳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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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东阳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预付账款处置方案》的表决结果公告

 

惠州市东阳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债权人会议

广东省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9年12月26日裁定受理惠州市东阳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阳公司”破产清算案一案,并指定广东宝晟律师事务所担任东阳公司管理人,负责东阳公司的破产清算工作

管理人于202276将《惠州市东阳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预付账款处置方案》及《非现场债权人会议表决票》以EMS邮寄方式向全体债权人送达。本次表决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为55家,代表的无财产担保债权额18653431.68元。管理人发出表决票55张,54家债权人已签收,1家债权人退件。截2022年7月15日12:00管理人共收到5张表决票,其中,同意票4张,不同意票1张。同时,根据《惠州市东阳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预付账款处置方案》的规定,若债权人逾期未送达或逾期送达表决票至管理人处的,将视为债权人同意本案方案所载内容,其投票结果计入同意的表决结果。

因此,经管理人统计,表决结果如下:

 

 

 

 

方案名称

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人数

同意票数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人数的比例

代表的无财产担保债权额

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比例

表决结果

《惠州市东阳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预付账款处置方案》

55

53

96.36%

18288578.18

98.04%

通过

 

特此公告                                            

惠州市东阳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二年七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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