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泓国际绒业股份有限公司债权申报及一债会公告

德泓国际绒业股份有限公司债权申报及一债会公告

公开时间:2021-01-06 公 开 人:宁夏宁人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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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时间:2021-04-14 1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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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0)宁0113-1

本院根据回美霖的申请,于20201211日裁定受理德泓国际绒业股份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同日指定宁夏宁人律师事务所担任德泓国际绒业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德泓国际绒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自公告之日起至2021330日止,向德泓国际绒业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通讯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贺兰山路与虹桥南街交汇处天源财汇中心C26层宁夏宁人律师事务所,邮编:750000,联系人:牛爱珍,联系电话:15109619062,电子邮箱:niuaizhen@ningrenlaw.com;联系人:马会花,联系电话:18309695866;电子邮箱:mahuihua@ningrenlaw.com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依法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德泓国际绒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尽快向德泓国际绒业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定于2021414日下午1430分在宁夏宁人律师事务所(位于银川市贺兰山路与虹桥街交汇处天源财汇中心C26)召开。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出席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还需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并应提交律师执业证、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特此公告!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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