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分配公告

中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分配公告

公开时间:20小时前 公 开 人:中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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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

  

 

中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各债权人:

2020122日,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柯桥法院”)根据申请人中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厦建设”)的申请,裁定受理该公司破产清算申请,并指定浙江越光律师事务所、浙江人民联合律师事务所、绍兴通大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联合管理人)担任中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202196日,柯桥法院裁定自202198日起对中厦建设进行破产重整。20211227日,柯桥法院裁定批准中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

中厦建设破产财产共实施二次分配,本次分配为第二次分配,确定自2024108日起实施,分配款项采用转账或电汇方式发放。本次分配总额为人民币58,025,867.26元,其中普通破产债权人民币50,423,220.23元,或有债务预留人民币7,602,647.03元。

特此公告。

 

中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九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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