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哲力知识产权事务所有限公司公章证照作废公告

佛山哲力知识产权事务所有限公司公章证照作废公告

公开时间:2024-12-13 公 开 人:佛山哲力知识产权事务所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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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13日,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根据黄锦绣的申请,裁定受理佛山哲力知识产权事务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禅城区人民法院指定广东利合律师事务所为佛山哲力知识产权事务所有限公司管理人。

管理人已通过邮寄、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公告等形式通知公司、法定代表人、股东、董事及其他清算义务人履行配合清算的义务。但破产受理至今,上述相关人员未向管理人移交佛山哲力知识产权事务所有限公司的营业执照正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及社保登记证、公章、法定代表人名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合同专用章、财务账簿及凭证等所有相关证照、印章及文书材料。

现管理人声明:上述公章、证件自法院裁定受理破产之日起全部作废,且自该日之后仍使用作废证件的行为属无效行为,并将依法追究相关当事人的法律责任。如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违法占有、使用、冒用前述证件资料的,应立即向管理人移交。

特此公告

佛山哲力知识产权事务所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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