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申报通知

债权申报通知

公开时间:2025-05-15 公 开 人: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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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申报通知书

2025)兰花破管字第1

福建连城兰花股份有限公司债权人:

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42日裁定受理福建连城兰花股份有限公司破产重整申请,并于202557日裁定该案由连城县人民法院审理。连城县人民法院于202558日指定福建连城兰花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管理人。现就债权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债权人应于 2025 6 日前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并对债权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等情况提交有关证明材料。逾期申报者可以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经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依法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2、债权人可通过邮寄、当面递交、钉钉平台等方式申报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按债权申报须知及文书资料填列,并提供债权申报材料(详见债权申报须知及文书资料)。

债权人在福建连城兰花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期间,已向福建连城兰花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申报过债权,若申报债权金额(含债权本金、孳息、其他损失等)与之前申报的金额一致,可以不再提交债权申报材料;若申报金额仅孳息增加的,仅需提交债权申报表,可以不再提交债权证据材料;若未于202568日前再次提交债权申报材料的,视为债权人申报债权金额未发生变化。

3、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在破产债权申报书中明确债权人的联系地址、邮编、电话、代理人、联系人、银行账户等。债权人在福建连城兰花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期间,已向清算组提交过前述信息的,可以不再提交。若前述信息发生变化的,债权人应及时联系管理人变更,否则,因此造成的法律责任由债权人自行承担。

4、有关孳息(利息)统一计算至202542日(即截至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破产重整之日),并提交有关利息计算方法及过程的书面说明。

5、管理人联系方式:

地址:龙岩市双龙路1号万达中心2009

联系人:谢晶珍

电话:18659765005

6、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定于 2025 612日上午900 连城县人民法院第一法庭通过网络会议和现场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网络会议通过钉钉平台会议直播群进行。

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特此通知。

 

             福建连城兰花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559

 

附:1、债权申报须知及文书资料

2、债权人通过钉钉平台申报债权的,请先扫描下方左侧二维码进行债权申报,然后使用手机“钉钉”软件扫描下方右侧二维码即可线上参与债权人会议;

3、如手机中未安装“钉钉”软件,可在手机应用商店搜索“钉钉”下载安装或扫描下方右侧二维码后根据提示下载安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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