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补充申报债权异议情况的报告

关于补充申报债权异议情况的报告

公开时间:2025-05-06 公 开 人:四川西部牛仔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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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西部牛仔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关于补充申报债权异议情况的报告

2025川西部牛仔字第002

四川西部牛仔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债权人会议:

四川西部牛仔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部牛仔公司”或“债务人”)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广安市前锋区人民法院根据王兵申请于2024年3月29日作出(2024)川1603破申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西部牛仔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4年4月7日作出(2024)川1603破1号决定书,指定“公与勤破产清算服务(重庆)有限公司”为西部牛仔公司的破产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2025年1月26日,管理人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刊登公告,就西部牛仔公司最后一次补充申报债权事宜进行公告;随后将上述公告刊登于中国县域经济报,同时在债权微信群中进行公告,告知未申报的债权人,或已申报的债权人通知周围未申报的债权人在2025年3月31日前向管理人补充申报债权。管理人对截止到2025331补充申报的债权依法进行审查,并于2025年4月17日将复核及补充申报债权审查情况公示于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和债权微信群。在公示期内,债权人唐淼向管理人提出异议,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补充申报债权异议情况

在公示期间,债权人唐淼表示其在2025331补充申报截止期前邮寄了债权申报资料,但相关信息未涵盖在公示的债权表中,经管理人核实其确实在2025331补充申报截止期前邮寄了债权申报资料,因快递投递问题未及时送达管理人处,故管理人认定其异议成立,依法对其申报的债权进行审查,新增补充申报债权信息如下:

 

 

截止2025年3月31日,管理人收到108家债权人补充申报的110笔债权,申报债权金额为3,400,563.87元,确认债权金额为2,222,387.78元,否认债权金额为1,178,176.09元。详见《四川西部牛仔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债权表(三)》。

二、关于核查债权表的说明

(一)如因计算、笔误等原因导致债权表记载的债权有误,查证属实后,管理人将对债权表予以纠正。

(二)本次核查债权既包括核查债权数据(含债权人本人及他人债权),也包括核查债权审核原则。

(三)若债权人对本次提交债权人会议核查确认的债权审查原则有意见的,可直接向管理人提出,并提供相关的法律依据,管理人将结合审查情况及法律规定对债权人进行解答,审核原则确有不妥的,将及时更正并对相关债权审查数据予以调整后重新提交债权人会议核查。

若债权人对本次提交债权人会议核查确认的债权表记载的债权有异议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八条之规定,债务人、债权人对债权表记载的债权有异议的,应当说明理由和法律依据。经管理人解释或调整后,异议人仍然不服的,或者管理人不予解释或调整的,异议人应当在债权人会议核查结束后十五日内向广安市前锋区人民法院提起债权确认的诉讼。当事人之间在破产申请受理前订立有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的,应当向选定的仲裁机构申请确认债权债务关系。逾期未提出异议、诉讼或仲裁的,视为对债权表记载的债权无异议。

(四)债权人对债权表记载的债权无异议的,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管理人将提请广安市前锋区人民法院确认。

特此报告.

四川西部牛仔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556

附件:

1. 《四川西部牛仔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债权表三)


附件

关于补充申报债权异议情况的报告及债权表(三).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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