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金穗投资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第三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的公示

桂林金穗投资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第三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的公示

公开时间:2021-04-02 公 开 人:广西鑫达盛企业清算服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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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金穗投资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的公示

 

桂林金穗投资有限公司各位债权人:


  2021年3月31日,桂林金穗投资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三次债权人会议依法在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会上对管理人拟定的《桂林金穗投资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变价方案》(下称《破产财产变价方案》)进行了表决,现管理人将表决结果进行公示:  

  第三次债权人会议应到债权人657人,实到368人。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人数为357人,表决同意《破产财产变价方案》的债权人人数为302人,同意人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人数比例为84.59%;表决同意债权人代表的债权额为人民币118585436.56元,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担保债权总额人民币691530143.1元的比例为17.15%。

  根据《企业破产法》六十四条之规定,“债权人会议的决议,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通过,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二分之一以上。”,本次会议表决结果未达到法定决议通过条件,故《破产财产变价方案》经第三次债权人会议表决未通过。

  

  特此公示。

 

桂林金穗投资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一年四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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