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嘉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证照、印章未接管及作废声明

重庆嘉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证照、印章未接管及作废声明

公开时间:2021-11-04 公 开 人:重庆嘉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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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嘉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证照、印章未接管及作废声明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

重庆嘉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债权人:

2021年9月9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1)渝破申588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重庆嘉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德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同年9月26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1)渝05破280号决定书,指定重庆海力律师事务所担任重庆嘉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的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因嘉德公司及其股东、法定代表人、高级管理人员下落不明,管理人无法取得联系。管理人未接管到嘉德公司证照、印章、账簿、会计凭证、法律文书等资料。如各位债权人有相关线索,请向管理人反映。

管理人特声明:嘉德公司证照、印章自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清算之日起作废,且自该日之后仍使用作废证照、印章的任何行为均属无效行为,并将追究相关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重庆嘉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1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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