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平泉市人民法院公告

河北省平泉市人民法院公告

公开时间:2023-09-18 公 开 人:承德粮源物流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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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根据平泉县银泉商贸有限公司的申请于 2023年9月1日作出(2023)冀0881破申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承德粮源物流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河北骥腾律师事务所担任承德粮源物流有限公司的管理人。承德粮源物流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于2023年11月1日前,向承德粮源物流有限公司管理人(申报地址:平泉市小寺沟镇万杖子村承德粮源物流有限公司院内;通讯地址:承德市双桥区嘉和广场写字楼A座15层;邮政编码: 067000;联系电话:13313285993、15832886226,联系人:赵律师、王律师;管理人提供的债权申报资料下载地址:邮箱cdlywlpc@163.com,密码: CDlywlpc123)申报债权,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经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破产清算期间,有关承德粮源物流有限公司的民事诉讼,依法只能向本院提起。承德粮源物流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应向承德粮源物流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本院定于2023年11月16日上午9时在河北省平泉市人民法院第五审判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或律师执业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是律师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指派函。

特此公告。

0二三年九月十八日

 

案件信息

承办法庭:河北省平泉市人民法院民庭

承办法官:李晓华 电话:13831407384

:谢  敏 电话:15733970689

邮寄地址:河北省承德市平泉市平泉市人民法院

邮政编码:067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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