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涪陵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意向投资人再次预招募公告

重庆市涪陵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意向投资人再次预招募公告

公开时间:23小时前 公 开 人:重庆市涪陵路桥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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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宋青海 联系方式: 15823861877 报名截止时间: 2025-05-28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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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涪陵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意向投资人再次预招募公告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于20221223日作出(2022)渝05破申307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重庆市涪陵路桥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涪陵路桥公司或债务人)破产清算申请,并于202319日作出(2023)渝0528号决定书,指定重庆海川企业清算有限公司担任涪陵路桥公司管理人。

管理人于2024618日在“全国破产企业重整案件信息网”上发布了《重庆市涪陵路桥工程有限公司意向投资人预招募公告》,预招募期间,共3家意向有投资人报名。经评选,确定了一家意向投资人并提交了重整方案,但涪陵路桥公司债权人会议对其提交的重整方案表决未通过,该次预招募程序终止。为提高破产债权清偿比例,最大限度地保护全体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现管理人再次面向社会公开预招募涪陵路桥公司意向投资人,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企业概况

(一)基本情况

涪陵路桥公司成立于199689日,为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2208559188T,住所重庆市涪陵区涪清路100号(江东办事处群沱子路七组),法定代表人吴方华。经营范围为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桥梁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壹级,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隧道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工程机械设备租赁;体育场馆及设施经营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资产与负债情况

1.债务人资产:根据审计机构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以裁定受理破产日20221223日为基准日,资产总额为1,147,722,345.35元(其中非流动资产123,426,200.03元、流动资产1,024,296,145.32元)。根据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重铂资评〔2023〕第0078号),以裁定破产受理日20221223日为基准日,除应收账款等债权外,存货、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评估等其他资产评估市场价值为8,075.09万元。

2.债务人负债:管理人对债权人申报的债权进行了审查(含职工债权)。管理人审查后认为成立的共279309笔,总金额为2,988,676,140.10元。其中:对债务人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共5笔,金额为609,905,505.71元;职工债权共143笔,金额为26,463,988.72元(以公示为准);税款债权(含社保)共1笔,金额为7,292,563.71元;普通债权共132笔,金额为2,210,822,721.54元;劣后债权共28笔,金额为134,191,360.43元。

此外,暂缓确认的债权47笔,涉及金额共计197,368,177.83元。

注:以上数据供参考,债权金额最终以人民法院裁定为准。

二、招募目的及报名须知及条件

(一)招募目的

通过引入重整投资人提供增量资金对债权人进行清偿且为涪陵路桥公司注入全新发展动力,实现社会资源的有效再配置,有效化解企业债务问题,高效推动涪陵路桥公司破产程序。重整投资人明确增量资金对债权人进行清偿的同时推动涪陵路桥公司恢复经营活力,实现资产的保值增值,保障债权人及其他相关主体的合法权益,最终成为具备可持续经营和盈利的企业。

(二)报名须知

1.本公告对全体意向投资人同等适用。

2.本公告不构成邀约,不具备重整投资协议的约束力。

3.预招募和遴选的投资人效力延续至涪陵路桥公司的重整程序,除特殊情况外,涪陵路桥公司正式进入重整程序后不再另行招募和遴选重整投资人。

(三)意向投资人招募条件

(一)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具备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无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债务、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含机构投资人的法定代表人未被纳入失信执行人名单)、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单。

(二)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进行投资,并能出具意向投资人自身具有与投资额相匹配的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

(三)不接受联合体报名,并自愿遵守本预招募公告、人民法院依法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等文件对其权利义务的约束。

(四)意向投资人提交的《重整投资意向函》中需明确投资范围。

三、招募流程及管理人联系方式

(一)意向投资人报名:

意向投资人应于20255281700前,将符合要求的重整投资意向函、重整投资方案、意向投资人情况介绍、资金实力证明材料及其他书面报名材料(含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方式等)现场提交或邮寄送达管理人指定的地点处,并缴纳保证金的即为报名成功,意向投资人提交的报名材料应同时发送至管理人邮箱565633594@qq.com,并备注与原件一致。

(二)缴纳保证金:意向投资人以银行转账方式缴纳保证金人民币500万元至管理人账户(户名:重庆市涪陵路桥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开户行:华夏银行重庆分行九龙坡支行;账号:11254000001339878)。

(三)提交重整投资方案:意向投资人应于20255281700前向管理人提交具有可操作性且不可撤销的《重整投资方案》;未提交《重整投资方案》的,即报名不成功,保证金5个工作日内原路径无息退还。

(四)确定中选投资人:已经缴纳保证金,并提交《重整投资方案》的意向投资人报名成功后,管理人制定评选规则,组织相关方进行评选,并报法院备案。如确定中选投资人,管理人与中选投资人签署《重整投资协议》未中选的,已缴纳的保证金5个工作日内原路径无息退还。招募期限届满,如无意向投资人报名,管理人将终止投资人预招募工作。如仅有一家意向投资人报名并缴纳足额保证金,管理人将及时告知涪陵路桥公司债权人委员会其为中选投资人,并报人民法院备案。

四、关于保证金的说明

(一)管理人将在意向投资人遴选结果产生后以书面形式向中选投资人发出《确认函》,确定其重整投资人身份。

(二)中选投资人收到《确认函》且与管理人签署《重整投资协议》后,自行放弃或主动退出本次预招募和遴选的,或重整计划草案获得人民法院批准后,自行放弃或主动退出涪陵涪陵路桥公司破产程序的,其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三)人民法院批准涪陵路桥公司重整计划草案后,重整投资人缴纳的保证金转化为重整投资价款。

(四)涪陵路桥公司未能转入重整程序或重整计划草案未被人民法院批准的,管理人在人民法院宣告破产后5个工作日内原路径无息返还重整投资人缴纳的保证金和投资款。

报名、开标地点及联系方式:重庆市北部新区汇金路43302室,联系人:徐老师,13452635440

 

五、其他事项

(一)本预招募公告所列明的涪陵路桥公司有关情况不作为管理人对意向投资人的任何承诺和保证,仅供意向投资人参考,意向投资人应当根据自行尽职调查的结果进行自主判断、自担风险。意向投资人缴纳保证金并签署保密协议后,方可查阅涪陵路桥公司审计、评估等相关资料,并开展尽职调查工作。

(二)《资产评估报告》(重铂资评〔2023〕第0078号)有效期届满,经管理人函证评估机构,评估机构回复目前的市场价值低于原评估值。经综合评估,本次公告中仍采用原评估值,请各位意向投资人知悉。

(三)投资人自愿投资,并在竞选确定为意向投资人前自行完成尽职调查等,承诺明确知悉涪陵路桥公司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税务风险、未了结施工项目结算及债权追收风险、职工维稳风险、本公告涉及的资质、资产可能存在的瑕疵等一切投资风险。

(四)意向投资人应当确保提交的所有文件材料和相关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提供虚假材料。

(五)由于本案目前为破产清算程序,尚未转入重整程序,故本次系预招募意向投资人。涪陵路桥公司转重整程序具有不确定性,意向投资人在本次预招募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由其自行承担。本次预招募程序仅作为涪陵路桥公司是否具备重整价值及重整条件的判断依据,涪陵路桥公司重整计划草案经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或被人民法院裁定进入重整程序后,中选投资人成为正式重整投资人。

(六)本次预招募公告不代表任何相关方对涪陵路桥公司后续将进入重整程序的承诺或默认。

(七)本预招募公告由重庆市涪陵路桥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编制,解释权属于管理人。

(八)热忱欢迎社会各界报名参与本重整投资项目。

 

特此公告。

 

重庆市涪陵路桥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5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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