禹州市兴辉发制品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债权人会议公告

禹州市兴辉发制品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债权人会议公告

公开时间:2026-01-27 公 开 人:河南光宇律师事务所
浏览次数:755次
召开时间:2026-03-02 10:00
  • 打印

河南省禹州市人民法院

公 告

         (2026)豫1081破3号之二

各债权人:

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5)豫10破申106号民事裁定,裁定受理了申请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禹州市支行对被申请人禹州市兴辉发制品有限公司提出的破产清算申请。后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5)豫10破101号民事裁定,裁定该案由禹州市人民法院审理。本院依法立案受理后,通过公开报名并随机摇号的方式指定河南光宇律师事务所担任禹州市兴辉发制品有限公司管理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四条、第四十五条,《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探索破产案件繁简分流建立简单破产案件快速审理机制的指导意见》第2条、第12条之规定,本案将采用快速审理机制来进行审理。未收到本院通知的债权人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向上述公司的管理人(通讯地址:河南省禹州市柏山路52号;联系电话:武红军13782276778/苗芃13782219056;邮编461670)书面申报债权,说明债权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定于2026年3月2日10时00分在禹州市人民法院十号审判庭采取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地点:河南省许昌市禹州市禹王大道105号),望准时参加。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另须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特此公告。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