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申报通知

债权申报通知

公开时间:2026-01-13 公 开 人:贵州智联新创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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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智联新创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债权申报通知

(2026)智联新创破管字第13号

贵州智联新创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债权人:

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12月25日作出(2025)黔01破申38号民事裁定书,受理贵州智联新创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下称“智联新创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6年1月5日作出(2026)黔01破1号决定书,指定北京大成(贵阳)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下称“管理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五十七条之规定,管理人负责债权登记及审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期限及方式

债权人应自债权申报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2月26日前,向管理人申报债权,申报时应对债权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等情况提交有关证明材料。逾期未申报的,可以在破产财产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此前已进行的分配部分,不再补充分配。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产生的费用,由补充申报人承担。同时,若贵方对贵州智联新创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负有债务或占有贵州智联新创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的任何财产,请尽快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1.申报期限:2026年1月13日至2026年2月26日

2.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分-17:00

3.管理人联系人:王欢,联系电话:18885888872

4.申报地址(邮寄地址):贵阳市云岩区中华中路2号贵阳壹号写字楼18楼北京大成(贵阳)律师事务所办公室。

二、申报债权时应提供以下材料(具体事项请查看《债权申报须知》):

1.主体资格材料;

2.《授权委托书》(若委托律师或他人代为申报);

3.《债权申报表》;

4.《债权申报材料清单》;

5.《银行账户及送达地址确认书》

6.申报债权的证据(如:合同、协议、生效法律文书如判决书/裁决书/调解书等、收款或付款凭证、孳息或违约金计算凭证等书面材料)。

三、债权人会议

贵州智联新创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由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召集和主持,会议时间及地点安排如下:

1.召开时间:2026年3月10日下午14时30分

2.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线下参会方式

3.会议召开地点: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枫林路1号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第十一审判法庭

4.参会须知: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与此次会议,为此次会议成员。参加会议的债权人应严格遵守相关要求,自觉服从会议安检,遵守会议秩序。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者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者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特此通知。

 

贵州智联新创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6年1月13日

 

附:《债权申报须知》《债权审查原则》《债权申报资料》

附件

债权申报材料.docx 下载
债权申报须知.pdf 下载
债权审查原则及认定标准.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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