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请债权人会议核销对外债权的议案

关于提请债权人会议核销对外债权的议案

公开时间:2022-12-07 公 开 人:江苏法瑞德专用汽车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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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请债权人会议核销对外债权的议案

债权人会议:

2022年8月25日,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溧水法院)作出(2019)苏0117破15号之三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江苏法瑞德专用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法瑞德公司)重整计划草案并终止法瑞德公司重整程序。根据重整计划草案,法瑞德公司对外应收账款、对外长期投资的股权等资产予以剥离,不属于重整投资人,由管理人按照重整计划规定进行处置。管理人根据上述法瑞德公司对外债权处理进展情况,现拟向债权人会议提请核销的法瑞德公司对外应收账款、对外长期投资的股权。

一、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预付款核销事项

管理人根据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江苏法瑞德专用汽车有限公司破产审计专项报告》【天衡专字【202002038号】,应收账款、其他应收账款预付账款进行统计与梳理,及时向相关单位邮寄书面的询证函并与法瑞德公司股东进行谈话了解、分析应收账款、其他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回收价值。审计报告内容对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具体信息梳理如下:

1)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为3,796,694.80元,明细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1

汕头市汇驰汽车销售公司

2,618,476.80

2

南京鹈鹕电子商务

555,888.00

3

范来清

400,000.00

4

北京华北汇汽车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83,000.00

5

李晓红/吕开桂/新疆中游

60,000.00

6

江苏省人民医院

44,530.00

7

常州汉冠再生物资有限公司/强峰冶金炉料(徐州有限公司)

34,800.00

 

合计

3,796,694.80

2)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余额为276,082,040.33元,明细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1

深圳永德源科技有限公司

256,571,420.00

2

王兆祥

13,004,348.11

3

吴东凤

2,883,200.00

4

南京源胜鼎龙建材有限公司

2,854,214.24

5

吴祥

280,000.00

6

王中红

180,000.00

7

其他个人零星借款

308,857.98

 

合计

276,082,040.33

3预付账款

预付账款余额为1,233,420.29元,前十位明细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1

北京比盖普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55,936.00

2

无锡特优特机械有限公司

108,000.00

3

江苏华科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95,468.30

4

江苏爱旅途房车租赁有限公司

80,000.00

5

东莞市盛坤机械科技有限公司

77,500.00

6

中汽认证中心

50,000.00

7

广州市吉轩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48,640.00

8

南京筑先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45,387.19

9

南通南豪车用新材料有限公司

45,140.20

10

南京力创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44,037.00

管理人已陆续向上述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方邮寄书面的清偿债务通知书(除自然人无法查找其联系地址,企业已吊销、注销无法取得有效地址外)总计55家。截止到报告日,已有25家书面或电话回复称不存在欠付款项;20家收到函件后未做任何回复;有10家因送达不到按退件处理。

管理人拟向债权人会议提请核销的法瑞德公司上述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预付账款,具体理由如下:第一、管理人未能接管到法瑞德公司基础合同等文件资料,若提起诉讼,案件受理费用高昂、周期较长,且由于没有基础合同文件资料,导致承担败诉的风险较高第二、上述应收账款大部分已存在诉讼时效届满、公司注销、无法查询到联系方式、地址等因素,结合管理人书面函件征询的结果,可能获得的收益不足以覆盖启动诉讼程序追回上述应收账款第三、与审计机构工作人员沟通,了解到法瑞德公司财务记账凭证不完整,导致应收账款、其他应收账款账面记载的金额与实际情况不符,大部分预付款系对方单位未开具发票挂账形成。经管理人函征,已有部分应收账款方回复管理人,称其已不欠付或根本不存在欠付法瑞德公司任何款项。

综上,上述应收账款、其他应收账款、预付账款从证据、诉讼时效、履行能力等角度来看已无追回的可能性,管理人提请债权人会议予以核销,不再预留追收成本费用。

二、持有自由科技公司30%股权核销事项

法瑞德公司对外持有深圳市自由智在科技有限公司30%的股权,经管理人对该家公司进行调查,并与法瑞德公司法定代表人沟通了解,该家公司注册资本为1142.86万元人民币,法瑞德公司认缴342.86万元且已实缴出资,其他股东为自然人即汪宏勋(持股67.81%)、洪韬(持股2.19%),工商登记企业状态为存续,显示为经营异常,法瑞德法定代表人陈述自由科技公司并未实际经营。

管理人已向自由科技公司的其他两名股东以注册资本30%的对价即人民币342.86万元发出转让股权的书面通知,两位股东无意受让。根据重整计划草案的规定,下一步管理人将上述股权挂网以1元起拍,若本次拍卖流拍,上述股权已无处置价值,根据《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破产企业对外股权投资处置的工作指引》第九条的规定,予以核销处理。

综上,管理人通过书面形式向各位债权人法瑞德公司上述对外债权提出的处理方式征求意见,由各位债权人进行表决,请各位债权人在本议案所附表决票上进行表决并回寄管理人(联系人:魏秀婷,联系电话:13646207479联系地址:南京市鼓楼区汉中门大街305号河海科技大厦7楼)。

为及时、高效对该事项作出决议,请各位债权人于收到本议案后5日内填写表决票后寄送或以电子形式反馈给管理人。

 

江苏法瑞德专用汽车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二年十二


附件

1206表决票.pdf 下载
1206关于提请债权人会议核销对外债权的议案.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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