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采用非现场方式召开第四次债权人会议核查债权的公告

关于采用非现场方式召开第四次债权人会议核查债权的公告

公开时间:2023-11-22 公 开 人:陕西润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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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采用非现场方式召开第四次债权人会议核查债权的公告

各债权人:

陕西润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第四次债权人会议于2023年12月6日以非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内容为通过非现场方式核查债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五十八条之规定,对于所申报的债权,由管理人审查后编制《债权表》提交债权人会议核查。本破产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了“以后的债权人会议可以采用非在线视频通讯群组等其他非现场方式召开”。管理人现已完成部分债权的审查工作,现将编制的《债权表》中25笔债权、三债会后经管理人主动调整的14笔债权公布至微信公众号“润泽地产破产重整”及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供全体债权人核查。请各债权人依照企业破产法、司法解释的规定,并结合《债权核查办法》为指引,核查债权。

特别提示:本次核查债权的期间为五日,2023年12月6日2023年12月11日止

附:1.债权核查办法

2.债权表25笔

3.债权表(调整后)14笔

 

          陕西润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2023年11月22日


附件

三债会核查债权资料.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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