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申报通知书

债权申报通知书

公开时间:2024-11-07 公 开 人:广州顶峰航空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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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州顶峰航空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债权申报事宜的通知书

                          2024)顶峰航空破管字第1

致有关债权人: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4116日作出(2024)粤01356-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对广州顶峰航空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顶峰航空公司”)破产清算申请,并于2024116日作出(2024)粤01356号《指定管理人决定书》,依法指定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所为广州顶峰航空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称管理人)。

为依法推进顶峰航空公司的破产清算工作,维护债权人、债务人及有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管理人现就顶峰航空公司债权申报等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债权人应当于2024121日之前备齐债权申报材料到管理人办公地址以书面方式申报债权。逾期未申报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是,此前已进行分配的,不再补充分配。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的费用,由补充申报人承担。债权人未依法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二、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按顺序提交以下材料:

1、《债权登记表》;

2、《债权申报材料接收凭证》;

3、证明债权的有关证据材料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判决书、合同协议、会计凭证、银行单据、利息计算过程等);

4、债权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债权人为法人的,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5、如委托代理人办理债权申报手续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为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以上证据材料的原件请在债权申报时提交给管理人现场核对,经核对无误后退回。以上材料模板可在13244848855@163.com邮箱草稿箱下载(密码:ZSZHGLR2019,请勿删除模板格式和修改密码),利息、违约金的计算过程电子版请发送至345414335@qq.com以供本管理人复核。

三、顶峰航空公司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不必做债权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予以公示。因顶峰航空公司涉及到大量劳动债权纠纷,为了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请与顶峰航空公司存在劳动争议的债权人到管理人处予以登记。

四、顶峰航空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广州顶峰航空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七日    

 

附:广州顶峰航空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管理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懿炜    联系电话:18620945367

通讯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解放南路123号金汇大厦27  邮政编码:51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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