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执照、印章作废声明

营业执照、印章作废声明

公开时间:2022-09-23 公 开 人:南昌鸿玖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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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鸿玖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管理人

关于印章、营业执照作废的声明

 

南昌鸿玖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玖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江西南工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向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申请鸿玖公司破产清算。

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已批复同意鸿玖公司执行破产审查一案交由安义县人民法院审理。2022年6月28日,安义县人民法院作出(2022)赣0123破申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鸿玖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2年7月12日作出(2022)赣0123破6号《决定书》,指定上海市锦天城(南昌)律师事务所担任破产管理人。

管理人在接管鸿玖公司后,未接管到鸿玖公司包括公章、法定代表人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在内的任何印章,以及营业执照正副本、税务登记证正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等章照,现公告如下: 管理人未接管到鸿玖公司包括公章、法定代表人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在内的任何印章,以及营业执照正副本、税务登记证正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上述章照声明作废,任何违法使用、冒用等将依法追究全部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南昌鸿玖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二年九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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