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康恒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知

广东康恒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知

公开时间:2026-06-10 公 开 人:广东康恒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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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时间:2026-05-22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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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康恒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各债权人

申请人曾广用以被申请人广东康恒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恒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为由,向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提交了移送破产申请书,请求对广东康恒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移送破产清算审查。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于2026年3月20日以(2026)粤1971破申52号《民事裁定书》,依法裁定受理其申请,并于2026年4月2日以(2026)粤1971破79号《决定书》指定北京德恒(东莞)律师事务所担任广东康恒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广东省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决定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管理人现将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时间及方式:

1、召开时间:2026年5月22日上午10:00

2、会议方式:通过东莞法院破产平台以视频会议的方式召开

二、会议召开注意事项:

1、请债权人按照管理人发送的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破产案件一体化平台用户使用手册(债权人小程序端视频会议 V1.3,见附件),提前30分钟登录东莞法院破产平台视频会议,并准时参加;

2、管理人将于会议前三天内将会议资料上传到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微信群“康恒破产通知群(不回复)”,请债权人到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或微信群下载并阅读会议资料,请尚未加入微信群的债权人务必在债权人会议召开前用指定的微信号,搜索添加管理人微信号19146913145(微信名:破产管理人团队)加入微信群,加入该群的债权人请修改群名片为“债权人名称”。

如有疑问,请与管理人联系。

管理人:北京德恒(东莞)律师事务所

地址:东莞市南城区宏二路1号蜂汇广场1栋31层

联系人:蓝依璐15907565350、高超强13729998107、黎佩琪18029005539

特此通知。

广东康恒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6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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