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文安县顺星工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申报债权的公告

关于文安县顺星工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申报债权的公告

公开时间:2025-05-22 公 开 人:文安县顺星工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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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5)冀10破5

 

本院根据河北文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申请,于2024年12月25日裁定受理文安县顺星工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

文安县顺星工业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在 2025年6月16日前向文安县顺星工业有限公司管理人(通讯地址:河北省廊坊市广阳区爱民东道丽都创意大厦B座19层河北泰科律师事务所,邮政编码:065000,联系人:刘欢,联系电话:13313111439)申报债权。债权申报需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等法律规定存在优先权的情形、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依法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文安县顺星工业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第一债权人会议的召开时间本院在确定债权后另行公告通知召开时间和地点。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债权人会议时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自然人债权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理人参加的,还需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为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指派函、律师执业证复印件)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五年五月十


附件

债权申报须知.pdf 下载
附件6授权委托书(示例).docx 下载
附件2债权申报清单.pdf 下载
附件5法定代表证明(示例).docx 下载
附件7指定银行账户确认书.docx 下载
附件1债权申报表.pdf 下载
附件3送达地址确认书.pdf 下载
附件4债权申报情况说明(示例).docx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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