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桦港置业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选任)结果的公告

新乡桦港置业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选任)结果的公告

公开时间:2025-01-23 公 开 人:新乡桦港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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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债权人:

新乡桦港置业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对《新乡桦港置业有限公司财产管理及变价方案》《新乡桦港置业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选任债权人委员会议案》进行表决。截止20251151700分,表决结束。在原阳县人民法院的监督下,管理人工作人员完成了统计工作。经统计,表决选任)结果如下:

一、《新乡桦港置业有限公司财产管理及变价方案》

(一)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56)户,同意该方案的36占比64.29%;不同意该方案的2占比3.57%;未投票的18户,占比32.14%;表决已过半数通过。

(二)同意的有表决权债权人所代表的无财产担保债权额为491,792,704.48元,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715,125,179.41元的68.77%,达到二分之一以上。

依据表决结果,管理人提交的财产管理及变价方案予以通过。

二、《新乡桦港置业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选任债权人委员会议案》

依据差额选举办法,本次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对管理人提名的四位债权人委员会候选人进行投票,结果如下:原阳县投资有限公司30票,张志峰25票,陈攀19票,师远航14票。按照得票数从高到低的原则,原阳县投资有限公司、张志峰、陈攀三名债权人当选新乡桦港置业有限公司债权人委员会成员。

依据《企业破产法》第六十七条之规定,新乡桦港置业有限公司债权人委员会成员名单如下: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债权人会议主席)、张杰彬(职工代表)、原阳县投资有限公司、张志峰、陈攀。

特此公告。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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