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金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 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公告

宜昌金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 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公告

公开时间:2025-06-18 公 开 人:宜昌金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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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时间:2025-06-30 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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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金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重整

次债权人会议公告

 

宜昌市西陵区人民法院于2025年2月21日作出(2025)鄂0502破申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宜昌金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昌金宏公司”或“债务人”)破产重整一案,并于2025年2月26日作出(2025)鄂0502破1号决定书,指定北京大成(武汉)律师事务所为宜昌金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因本案涉及债权人数众多、金额较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二条之规定,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召开债权人会议进行债权核查工作,故定于2025年6月30日下午15时,采取网络直播会议方式召开宜昌金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本次会议的议程主要为:

1.管理人作一债会后至二债会执行职务的工作报告;

2.核查一债会中暂缓确认的债权及一债会后补充申报的债权。

管理人已于2025年6月14日委托“阿里破产管理平台”向各位债权人发送了参会短信,请各位债权人留意短信通知。2025年63014时30分阿里破产管理平台”将再次提前推送会议链接短信至参会人(债权人及其代理人)手机,请参会人点击会议链接,输入手机号及短信验证码登录后签到,并在2025年6301500分通过再次点击链接收看直播。

特此公告。

 

 

宜昌金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5年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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