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宏建投资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上海宏建投资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公开时间:2022-03-30 公 开 人:破产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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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77227D5645A2FA5D4115261ADCCF1E83 联系方式: 13918481225 报名截止时间: 2022-04-22 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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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宏建投资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人招募

竞买公告

 

关于通过公开拍卖的方式

确定上海宏建投资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人资格的公告

 

上海宏建投资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将于202242910时起至202243010时止(延时除外)在公拍网举行以公开拍卖的方式确定上海宏建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建公司)重整投资人资格的活动,对宏建公司进行重整。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特别说明:本次公告及拍卖文件中涉及的“拍卖标的”,指竞拍人通过支付重整对价初步取得宏建公司重整投资人资格,以及取得该资格后参与宏建公司重整所对应的宏建公司股权、资产等与宏建公司有关的权益和负担。

一、重要提示

1.竞拍前请务必详细阅读并遵照《竞买公告》《特别规定》的要求,调查拍卖标的信息(如过户要求、资产负债情况、应收应付情况、税收缴纳等)、了解竞买资格(如限购政策)、委托代理、保证金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如违反相关约定,已支付的保证金可能会被划扣(没收)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

2.本次竞买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进行调查、了解、核实。未尽事宜,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3.参与本次竞拍的竞买人视为对拍卖标的所涉及的全部事项的现状(包括但不下限于宏建公司资产、债权债务、涉诉涉仲裁、税收缴纳、实际使用情况等)完全了解且认可,请竞买人审慎参与竞拍。

4.本次拍卖标的以其现状为准,管理人不承担拍卖标的的瑕疵保证责任。除拍卖文件披露外,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投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物业抵押、被占用、欠缴税费、无法过户、无法交接、违章建筑、消防验收未通过等瑕疵或风险。

5.本次拍卖标的所对应的资产情况,根据国城评估出具的编号为国城估字2021-07622号《估价报告》,以2021731日为价值时点,拍卖标的对应的资产主要是位于上海市嘉定区博园路1333号、翔江公路3333号的9幢房屋(以下简称宏建物业),评估宏建物业市场价值为27,528万元,在破产清算快速变现前提下,快速变现率约为80%,则宏建物业快速变现价值为22,022.4万元。同时,宏建物业重置成本18,527万元,建筑成新率82%83%,宏建物业现值15,291万元,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价格计1,226万元。

6.宏建公司物业(具体情况详见本公告 “三、宏建公司的主要财产状况”部分)在本公告发出之日仍被第三方(上海北虹桥电子商务发展有限公司、上海宜珈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及其他单位或个人)占用,且实际由小商户使用,法院及管理人已经依法采取相关措施告知宏建公司及第三方限期配合接管及相关人员撤离物业,然第三方未予以配合重整投资人在重整计划(草案)被法院批准后需要自行接管宏建公司物业以及承担由此产生的成本和风险,法院及管理人不负责宏建公司物业的清场。另外,宏建公司生产经营的风险自重整计划草案经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且法院裁定批准之日起(含当日),由重整投资人承担。

7.重整投资人以股权交割当日宏建公司的资产现状进行投资,破产费用、破产受理日之后非因债务人生产经营产生的共益债务、重整计划草案确定的偿债资金等均从重整投资人给出的重整对价中予以支付。

另外需要说明的是,宏建公司除管理人已核定的债权外,普通债权预计负债总额为152,815,312.26元,预计负债主要包括如下情形:

1)债权人已申报但涉诉未决债权

债权人已申报但因尚未完结的诉讼案件涉及的相关债权,预计本息总额为105,286,019.75元(包括上海北虹桥电子商务发展有限公司、上海曹联实业有限公司、陈文扬、孙惠明、臧田明、徐泉明、陈维琴),申报债权类别为普通债权。

2)其他预计债权

经过审计机构对接管到的财务账簿进行查阅、统计,截至20161130日,债务人账面记载对外债权金额约47,529,292.51元(已扣除已申报债权或可抵销债权等),管理人对于可以查找到联系方式的潜在债权人均逐一发函告知申报债权,但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仅收到少量债权人补充申报债权,管理人正在审核。

上述债权审查确认情况只是管理人的初步结论,最终结论以法院裁定确认为准,不排除上述债权审查的初步结论跟法院最终裁定确认的无争议债权有较大调整。

8.拍卖标的涉及的宏建公司股权过户以及宏建物业清场、接管等由重整投资人自行办理,过户手续可能产生的税费及相关费用由竞买人承担,清场、接管产生的风险和费用由竞买人承担。

9.本次公开拍卖产生的竞买人,将作为重整投资人参与宏建公司的重整程序。

10.管理人有权在拍卖结束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前述行为对各方不构成违约且管理人不承担各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二、拍卖标的及起拍价

拍卖标的为竞拍人通过支付重整对价初步取得宏建公司重整投资人资格,以及取得该资格后参与宏建公司重整所对应的宏建公司股权、资产等与宏建公司有关的权益和负担。

本次拍卖起拍价为人民币2.38亿元(贰亿叁仟捌佰万元整),保证金为1,500万元(壹仟伍佰万元整),增价幅度为200万元(贰佰万元整)

竞买人支付的保证金以及后续拍卖尾款等所涉款项,均不计算利息,若涉及退回的均无息退回。

 

三、宏建公司主要财产状况

1.拍卖标的所涉物业位置

宏建公司主要财产系仓储及配套用房,位于上海市嘉定区博园路1333号、翔江公路3333号“北虹桥电子商务产业园”(如下图)。

地图 描述已自动生成

2.物业具体信息

物业产权信息如下:

产权证号

2012004317

土地宗地号

嘉定区江桥镇57街坊73/2

房屋性质

仓库堆栈

土地用途

仓储

土地使用权面积

23,343.40平方米

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

出让

 

物业具体情况如下:

房屋编号

建筑面积(平方米)

备注

1号楼

10,086.65

产证注明为1号楼

2号楼

4,546.04

产证注明为3号楼

3号楼

8,988.77

产证注明为2号楼

5号楼

820.21

产证注明为5号楼

6号楼

761.24

产证注明为6号楼

7号楼

820.21

产证注明为8号楼

8号楼

15,057.57

产证注明为4号楼

9号楼

820.21

产证注明为7号楼

地下室

6,337.67

产证注明为9号楼

总计

48,238.57

 

 

3.拍卖标的所涉物业、股权的权利限制情况 

1)拍卖标的所涉宏建物业设有抵押,经管理人核定抵押债权金额489,772,783.26元。

2)拍卖标的所涉宏建物业被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原闸北区人民法院)查封,并被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轮候查封。

3)拍卖标的所涉宏建公司股权设立有质押登记,其中股东吴云飞出质股权数额2,400万元,质权人为中铁物资上海钢铁有限公司,中铁物资上海钢铁有限公司已注销,债权债务由中铁物上海有限公司承接,中铁物上海有限公司已向管理人申报债权,管理人经审查不予核定其债权;股东杨如柏出质股权数额1,000万元,质权人为物产中拓股份有限公司,质押担保期限已过;出质股权数额共计为3,400万元,均未办理股权出质注销登记。

4)拍卖标的所涉宏建股权存在被人民法院冻结情况,其中股东吴云飞被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冻结股权数额为2,400万元,股东吴宏件被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冻结股权数额为6,600万元,被冻结股权数额共计为9,000万元。

本次拍卖成交、重整投资人应付的全部价款到账且本案重整计划(草案)经法院批准后,重整投资人负责自行办理上述宏建物业、宏建公司股权等的解押、解封、解冻等手续,法院及管理人提供一切必要的协助。

 

四、拍卖网址

www.gpai.net(公拍网·资产拍卖频道)

 

五、拍卖时间

202242910时起至202243010时止(延时除外)

 

六、咨询与调查

1.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竞拍开始前一日(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及联系看样,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30-11:30,下午2:00-4:00。联系人:李鸿娟;联系方式021-54035228/15021852532

2.在提交报名材料并经管理人初步形式审核符合报名条件、进行网络报名及缴纳保证金后,竞买人可向管理人申请对宏建公司尽职调查,竞买人同时应根据管理人的相关要求出具保密承诺函。

3.竞买人未经调查即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标的的一切情况均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及风险,管理人不承担拍卖标的的任何瑕疵保证责任。

 

七、竞买人条件

1.依据中国法律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并承诺: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无数额较大到期未偿债务,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竞买人需具备足够的资金实力,且应具备与宏建物业规模和物业现状相适应的清场、接管能力和经营管理能力;同时能提供相应的资信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具有履约能力的证明材料。

意向竞买人应当最晚于竞拍开始七日(含当日)向管理人提交以下报名材料,管理人做初步形式审核,管理人审核通过后,意向竞买人方可参与公开竞拍,相反则不能参加公开竞拍。经核对相关证件信息无误后注册公拍网用户帐号并完成实名认证程序,并交付拍卖保证金(拍卖保证金最晚须于202242215时前到账)。

报名材料具体如下:

1)主体资格文件。意向竞买人需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均需加盖公章,报名时提供原件核对)。如委托代理人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

2)参与重整投资的意向书(格式不限),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意向竞买人的基本情况、投资意向、投资资金、资金实力、资金来源、经营计划、以及与经营计划有关的相关行业及上下游行业从业和管理经验等。

3)与重整投资规模相匹配的资金实力证明,如银行征信报告、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

4)报名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世纪商贸广场16楼光大律所,联系人:李鸿娟,联系电话:15021852532,电子邮箱:hjtzglr@163.com

    3.对竞买资质有疑问或以联合体形式参与竞拍的,请在缴纳保证金之前向管理人咨询确认。管理人对竞拍人资质仅作初步形式审核,不视为管理人对其资质最终的认可,若竞买人最终因未符合竞买人资格,导致拍卖未成交,管理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在提交报名材料并经管理人初步形式审核符合报名条件、进行网络报名及缴纳保证金后,管理人将向其提供管理人已接收的宏建公司全部相关资料,供其开展尽职调查工作,竞买人应履行严格的保密义务。无论竞买人是否进行尽职调查等行为,只要参与本次竞拍的竞买人均视为完全了解并认可宏建公司、与宏建公司有关的、与本案重整有关的当前的一切现状

 

八、优先购买权人

本次拍卖标的无优先购买权人。

 

九、拍卖方式

本次拍卖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十、税费及其他费用承担

1.拍卖标的对应的宏建公司股权转让登记手续由竞买人自行办理,管理人将给予一切必要的协助。拍卖标的对应的宏建公司股权转让登记所涉及的税费由竞买人承担,竞买人在竞买前应向所涉税务局部门确认成交后应缴纳的税费标准以及宏建公司的欠税/纳税情况。成交后因政策原因或者其他原因导致不能转让、过户或者完善相关手续的风险由竞买人承担。

2.本次拍卖标的竞拍成功后,产生的公拍网平台的服务费,由竞买人承担,该服务费为公拍网平台单方收取,与管理人及法院无关,该部分费用不包含在本次拍卖价款中,需竞买人另行向公拍网平台支付,付费方式及软件服务费金额等请详见《公拍网平台服务费说明》。本次拍卖标的竞拍若有网络平台收取的其他手续费等,由竞买人承担。

 

十一、权属争议

对拍卖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最晚于竞拍开始前三日与管理人联系。

 

十二、保证金及成交款项的支付

1.竞拍前竞买人应确保有足够的余额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应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并缴纳相应额度的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

2.拍卖成交后,竞买人应按照公拍网平台资产处置的收费规则向公拍网支付软件服务费(若有),确保竞买人交付的保证金及时转入管理人指定账户,未竞得标的的竞买人所交付的保证金将于拍卖成交之日后3个工作日内按原支付方式和渠道全额退还。

3.拍卖成交后,竞买人将作为重整投资人参与宏建公司重整程序,竞买人支付的保证金作为重整投资款的一部分,将由公拍网转至管理人账户。拍卖余款应于重整计划草案经债权人会议通过之日后60日内付清至管理人如下账户:

户名:上海宏建投资有限公司管理人

账号:441680841855

开户行:中国银行上海市安福路支行

同时,拍卖成交后10日内向管理人提交重整计划草案

4.如若出现以下任一情形,竞买人所缴纳的拍卖保证金,将全额无息退还:

1)竞买人提交的报名材料,未被管理人形式审核通过的; 

2)竞买人未竞价或未竞价成交的。

5.如若出现以下任一情形,竞买人所缴纳的拍卖保证金,管理人有权没收并作为普通破产财产:

1)拍卖成交后,竞买人不符合竞拍资质的;

2)竞买人在拍卖成交后未按时按约向管理人提交重整计划草案的。

6.如若出现以下任一情形,重整投资人支付的重整投资款,管理人将全额无息退还:

1)基于所报重整投资方案拟制的重整计划草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表决未获通过,且该重整投资人明确不再继续参与重整;

2)基于所报重整投资方案拟制的重整计划草案未获得上海三中院批准。

7.如若出现以下任一情形,重整投资人支付的重整投资款全额,管理人有权没收并作为普通破产财产:

1)竞买人成为重整投资人后,拒不签署重整相关协议、放弃参与重整、逾期提交重整计划草案的或不配合依法推进重整程序的;

2)重整计划草案获得上海三中院批准后,重整投资人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其在重整计划当中的约定和承诺,导致法院裁定终止重整计划执行的。

8. 拍卖成交后,竞买人不符合竞拍资质,成为重整投资人后拒不签署重整相关协议、放弃参与重整、逾期提交重整计划草案、或不配合依法推进重整程序的,重整计划草案经上海三中院批准后不履行其在重整计划中的约定和承诺等实质性违约行为的,管理人可以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竞买人不得参加竞买,已支付全部款项不予退还。

9.竞买人逾期提交重整计划草案,已交纳的保证金及已支付的价款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清偿本案债务人债务。如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与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差价之和高于保证金的,竞买人还应承担其中差额的损失赔偿责任。

 

十三、拍卖成交确认书

参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后,公拍网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拍卖成交确认书》或类似确认拍卖成交文件,确认书中载明实际竞买人姓名、网拍竞买相关信息。

 

十四、限额

本次拍卖因拍卖标的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后续付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十五、特别提醒

1.本次拍卖标的情况以其现状为准,法院与管理人不承担拍卖标的的瑕疵保证责任。除拍卖文件披露外,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购买风险。有意者请亲自进行实地看样、尽调,未看样、尽调的竞买人视为对拍卖标的及相关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2.竞买人竞拍前应向宏建物业所在地市场监督、税务、商务、土地、规划等政府部门,对拍卖标的对应的股权/资产权属、能否过户、过户要求和流程、税费缴付的标准及起止时间,以及其他须注意的事项进行咨询,因政策原因或其他原因导致不能过户的风险由竞买人承担。

3.本次网络竞价所涉拍卖标的已知的拍卖标的对应的股权/资产(权益、负担等)等属性、抵押、司法冻结、担保等情况已经公示,竞买人需承担拍卖标的存在的其他权利瑕疵风险。

4.因拍卖标的本身价值较高,起拍价、保证金、竞价成交数额较大。为避免在在线支付的过程中,因银行限额而导致无法支付的问题,请根据《竞买须知》相关规定进行充分准备。

管理人咨询电话:021-54035228/15021852532(李鸿娟)

法院监督电话:021-5895-1988

公拍网机构客服:400-820-3720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咨询。

 

公拍网链接:https://zc.gpai.net/zc/detail?id=1420487

 

 

上海宏建投资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2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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