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琳轩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洛阳琳轩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公开时间:2025-06-26 公 开 人:河南君信合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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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栾川县人民法院于 2025 年 5 月 20 日裁定受理穆海超申请洛阳琳轩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河南君信合律师事务所担任洛阳琳轩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的管理人。洛阳琳轩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债权人应自公告之日起 40 日内,向洛阳琳轩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管理人河南 君信合律师事务所(联系人:司马永,地址:河南省洛阳市 洛龙区展览东路 101 号,电话:18637961377)申报债权。 逾期未申报债权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处理。洛阳琳轩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应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定于 2025 年 7 月 8 日下午 15 时 00 分在河南省栾川县人民法院二号审判法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应向本院提交身份 证明(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 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份证明书),有委托代理人的,提交委托授权书。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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