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南山水泥强清字第11号关于职工债权的公示

(2024)南山水泥强清字第11号关于职工债权的公示

公开时间:2024-07-27 公 开 人:溧阳市戴埠南山水泥厂清算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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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阳市戴埠南山水泥厂清算组

关于职工债权的公示

 (2024)南山水泥强清字第11

溧阳市人民法院根据溧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申请,裁定受理了溧阳市戴埠南山水泥厂(以下简称南山水泥厂)强制清算一案,并指定江苏源博律师事务所担任溧阳市戴埠南山水泥厂清算组(以下简称清算组)。

清算组核查南山水泥厂无职工债权。

职工自公示之日起七日内对本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向清算组提供证据材料并要求清算组复核更正,异议成立的,予以更正;异议不成立的,清算组予以通知并说明理由,异议职工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七日内提起债权确认诉讼。职工逾期未向清算组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对本次公示内容无异议。

特此公示!

 溧阳市戴埠南山水泥厂清算组

二〇二四年七月二十七日

附:清算组的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常州市新北区通江中路3号典雅商业广场53

联 系 人:王心怡 18362927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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