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兴能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第四次债权人会议召开公告

成都兴能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第四次债权人会议召开公告

公开时间:2022-10-03 公 开 人:成都兴能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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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兴能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第四次债权人会议召开公告

2020)兴能破管字84

 

成都兴能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债权人:

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0114日作出(2019)川01破申207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成都兴能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能新材料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同日作出(2020)川0117号决定书指定四川发现律师事务所、四川光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兴能新材料公司管理人。

为维护兴能新材料公司及全体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提升兴能新材料公司破产财产处置价值,节约会议成本,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经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兴能新材料公司第四次债权人会议定于20221018日上午10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东区第二法庭(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花牌坊街2号附20号)召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221018日上午10时。

二、会议地点

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东区第二审判庭(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花牌坊街2号附20号)。

三、会议形式

本次债权人会议采取 现场会议 方式召开。债权人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政策等原因无法参加现场会议的,可通过网络方式参会,网络参会平台为: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

管理人将在20221018日前,通过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短信平台,以短信方式向全体债权人发送网络方式参会的账号和密码。选择网络参会的债权人可通过电脑或手机访问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并登陆账号和密码进行参会。

为确保会议当天顺利参会,请收到账号和密码后及时登录会议进行测试。电脑端通过访问“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https://pccz.court.gov.cn/pcajxxw/login),并输入参会账号及密码后进行会议测试;手机端通过搜索微信小程序【破产云会议】,输入参会账号及密码进行会议测试。测试成功后请勿随意更换参会设备和网络。正式会议当日,选择通过网络方式参会的参会人员务必再次按照上述方式登录系统,通过网络方式观看会议直播并进行投票表决。

现场参会人员须提交下列证件:1.债权人系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2.债权人是机构(单位)的,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以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3.委托他人出席的,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四、会议议程

第一项:管理人作《执行职务的阶段性工作报告》;

第二项:管理人作《关于提请债权人会议核查债权的报告》,提请债权人会议核查债权;

第三项:管理人作《关于提请债权人会议审议表决<成都兴能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雅江县斯诺威矿业发展有限公司股权变价方案>的报告》,提请债权人会议表决。

现场参会人员请在会前及时查询四川省成都市关于新冠肺炎疫情的防控政策,并严格按要求执行。为降低人员聚集带来的疫情传播风险,每一户债权人原则上仅允许一位参会人员进入会议现场,并应全程佩戴口罩。

特此通知,请准时参加会议。

 

特别提示:

本通知发出前债权人已转让债权且管理人已收到书面通知的管理人将依法向债权受让人发送通知及相关会议资料;本通知发出后债权人转让债权的,或者本通知发出前债权人已转让债权但截至本通知发出时管理人尚未收到书面通知的,管理人不再另行通知。如因债权未向管理人书面通知债权转让事宜或者债权转让人未向债权受让人告知本通知,导致债权受让人未能参加兴能新材料公司第四次债权人会议的,相应后果由债权转让人债权受让人自行承担。

 

 

 

成都兴能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二年十月二日   

 

附:

1.成都兴能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第四次债权人会议债权人网络参会须知;

    2.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债权人会议操作手册。


附件

附件2: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债权人会议操作手册.pdf 下载
成都兴能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第四次债权人会议召开公告.pdf 下载
附件1-成都兴能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第四次债权人会议债权人网络参会须知.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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