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威建筑工程(上海)有限公司破产清算审计招标公告

住威建筑工程(上海)有限公司破产清算审计招标公告

公开时间:2025-07-21 公 开 人:住威建筑工程(上海)有限公司管理人
浏览次数:464次
  • 打印

申请人叶世虎(以下称“申请人”)以被申请人住威建筑工程(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称“被申请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向本院申请对被申请人进行破产清算。2025年2月8日作出(2025)沪03破101号民事裁定书,受理住威建筑工程(上海)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5年2月12日作出(2025)沪03破101号决定书,指定上海大沧海新闵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以下简“招标人”)。

为高效推进住威建筑工程(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住威公司”)的破产清算工作,充分掌握住威公司的财务状况与企业整体价值,管理人拟采用公开招标形式选定审计机构,对住威公司的资产负债等情况进行破产审计。现将选聘审计机构的具体办法规定如下:

 

第一部分:招标邀请

一、本招标项目概况

根据住威公司的工商基本信息显示:

住威公司成立于2015年5月29日,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住所地:上海市青浦区盈顺路715号2幢2层。法定代表人:章奇科。注册资本:5280万元。公司经营期限:自2015年5月29日至2035年5月28日。公司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各类工程建设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建筑工程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转让,销售建筑材料。(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公司目前处于: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为住威建筑工程(上海)有限公司破产清算审计服务招标。投标人应根据采购文件所提出的项目需求和服务要求,综合考虑,自行选择具有最佳性能价格比的方案进行报价。

、投标人资格要求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财政部颁发的相应审计资质,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主体具有较高的专业能力,从事过破产清算、重整或者强制清算审计业务有工程类企业破产清算审计经验更加);近三年未发生诉讼及仲裁,也没有违法违规及重大审计质量问题和不良记录情况。

 

、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 7月30日。

2、投标文件份数及其他要求:

1)纸质文件正本一份;

2)电子文件PDF一份,收件邮箱:ccseazhang@163.com。

3、投标文件需包含
1)资格证明文件;

2)商务技术文件(含工作方案和工作时间计划)。

 

五、特别说明

住威公司存在自身账目往来多,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金额大、年限长、偿还混乱,已开立银行账户较多等复杂情况,同时与其关联企业/人资金往来存在一定随意性与混淆性。

投标人应审慎投标。

 

 

、联系方式

采购人:住威建筑工程(上海)有限公司管理人

  址:上海市闵行区雅致路215号7楼

联系人:张玲律师13585737200

 


部分:招标要求

一、项目审计需求

(一)对住威公司进行破产清算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除了对破产清算审计常规需要的审计内容外,本审计还需要重点审计以下内容:

1、住威公司的出资及实缴情况;

2、审计住威公司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资产构成及变动情况 

3、审计住威公司的应收款项(资产)情况,对每笔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及预付账款的形成和依据进行说明,并将合同、财务凭证、确认函、欠条、决算书、权属文件等能够证明应收款项(资产)存在的依据文件整理成独立的文档,移交给破产管理人,供破产管理人清查追收;

4、审计住威公司的负债情况;

5、审计住威公司的资金流向及与关联企业/人之间的资金流向

6、审计住威公司是否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十六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的情况;

7、审计住威公司是否存在可被管理人依法取回的质物留置物 

8、核查住威公司的董事、监事等是否存在利用职权获取非正常收入或侵占公司财产等情况

9、对住威公司各项资产(包括但不限于现金、银行长期未达账、有价证券等)的溢缺原因进行核实,确无法查明的,应提出核销建议。

(二)根据破产管理人或人民法院的要求,就专项问题出具专项报告;

(三)按照破产管理人或法院的要求出席债权人会议或债权人委员会(如有)对审计报告、专项报告进行解释、说明;

(四)全面协助破产管理人核查住威公司(含子公司、分公司)与关联公司之间是否存在人员、 财务、业务、财产等方面的高度混同;

()针对审计中管理人提出的问题,投标人应当在24小时内作出响应;

()人民法院或者破产管理人提出的其他工作事项。

二、项目审计人员要求

投标人必须提供负责项目人员的资质情况,且项目现场负责人必须具有注册会计师资质。投标人及该负责人需要出具承诺书,承诺在破产案件过程中不能变更负责人,并负责至项目结束。

三、价 

本次价格不设置最高报价,该价格为本次破产案件的包干价格,价格包括但不限于人力成本、差旅费、税费等,就本服务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部分:招标审查评审程序、方法及标准

一、评审形式(采用以下具体步骤)

第一步:资格性审查,本项目由评审小组综合审查供应商资格情况,是否符合采购文件的基本资格要求,符合者将作为有效采购,并进入第二步评议。

第二步:评审小组成员独立评审,并记录、共同确认成交供应商 

第三步:评审结果及时通知中标人,并签订审计业务约定书。

 、本选聘文件的最终解释权由管理人享有。

 

 

 

 

 

住威建筑工程(上海)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5721


附件

破产清算审计招标公告【住威】.pdf 下载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