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申报说明及债权申报资料(债权申报表、债权申报书等)

债权申报说明及债权申报资料(债权申报表、债权申报书等)

公开时间:2022-06-09 公 开 人:吴江市都都纺织品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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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江市都都纺织品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债权申报说明

2022)都都纺织破管字第1

敬启者:

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于2022531裁定受理了申请人吴江市瑞康织造厂申请被申请人吴江市都都纺织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都都纺织”)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江苏竹辉律师事务所担任债务人吴江市都都纺织品有限公司管理人(“管理人”)。

根据《企业破产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管理人现向贵司/您发送以下文件:债权申报说明、空白《债权申报表》、空白《债权申报书》、空白《债权申报材料清单》、空白《债权人收款账户、送达地址及联系方式确认书》、空白《授权委托书》、空白《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单位适用)、《民事裁定书》【(2022)0509破申80号,复印件】)、《决定书》【(2022)050970号,复印件】、《通知书》【(2022)050970号之四,复印件】)各一份。

请贵司/您按照本债权申报说明要求于2022711日前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同时,如贵司/您对都都纺织负有债务或占有都都纺织的任何财产,也请在收到本债权申报说明后尽快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定于20227191330在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第十二法庭(吴江区高新路788号)召开。

为便于贵司/您申报债权,也便于管理人审查贵司/您审报的债权,管理人对本次债权申报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     债权申报方式

为更好地保障全体债权人、债务人相关人员、法院工作人员、管理人工作人员及其他当事人和相关方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建议债权人优先选择通过电子邮箱申报或者邮寄申报的方式进行债权申报。确需现场申报的,请提前联系管理人。管理人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1)   电子邮箱申报地址:langyh@zhuhuilaw.com

(2)   邮寄申报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星都街72号宏海大厦19楼,邮政编码:215000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郎一华13771790131、许时珲18205278525

(3)   如需电话联系管理人,请于法定工作日上午9:30至下午6:00拨打前述联系电话。

n  如债权人通过电子邮件申报债权的,电子邮件的主题应注明“都都纺织债权申报(债权人名称)”字样,且应通过在《债权人送达地址及联系方式确认书》中填写的邮箱向管理人的上述指定邮箱申报债权,否则视为无效申报;管理人收到申报邮件后将在三日内邮件回复债权人,作为收到债权申报材料的凭证,如债权人未在三日内收到管理人的回复邮件,则应当尽快电话联系管理人,以免延误债权申报工作

n  如债权人通过邮寄方式申报债权的,应在快递寄送单上注明“都都纺织债权申报(债权人名称)”字样,并保留邮件快递寄送底单;债权人应向上述管理人指定邮寄地址投递,否则视为无效申报。经查询,上述邮件已妥投或签收的,即视为债权人已向管理人提交了债权申报材料。

为避免申报延误,请债权人与管理人先行电话沟通确认具体债权申报方式。

二、     申报债权所需提交材料

债权人申报债权时,下述材料齐全方可登记所申报债权。

采用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债权人,(1)须将相关材料按下述要求备妥后扫描为PDF文件并发送至管理人邮箱,(2)将下述材料中注明需提供原件及注明需提供加盖单位债权人公章或由个人债权人签字的复印件的文件纸质版邮寄给管理人,(3)请就下述材料中注明提供复印件的材料,准备该等材料的原件备查。

采用邮寄方式申报债权的债权人,(1)须将相关材料按下述要求备妥后邮寄至管理人指定的邮寄申报地址;(2)请就下述材料中注明提供复印件的材料,准备该等材料的原件备查。

(一)       主体资格材料

1.     债权人为单位的,需提交:

(a)      单位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1)   企业单位请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金融机构需要另提交金融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债权人公章;

(2)   事业单位请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债权人公章;

(3)   社会团体请提交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债权人公章;

(4)   其他单位请提交其他能够证明贵司法律主体资格的证照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债权人公章

(5)   曾变更单位名称且债权申报材料反映贵司变更前名称的,请提交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如工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并盖章的企业名称变更登记工商档案),并加盖单位债权人公章。

(b)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加盖单位债权人公章的原件。

(c)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或护照复印件(护照内页的首页及有效期盖章页),并加盖单位债权人公章。

2.     债权人为个人的,需提交: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或护照复印件(护照内页的首页及有效期盖章页),并由个人债权人签字。

3.     债权人为境外主体或中国香港、中国台湾、中国澳门主体的,需提交身份证明文件的公证认证件的原件。

(二)       授权委托材料

1.     如委托代理人参加破产程序,需提交加盖单位债权人公章或由个人债权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如单位债权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个人债权人亲自申报债权并参加破产程序的无需提交,委托权限请按照空白《授权委托书》上的说明填写

2.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或护照复印件(护照内页的首页及有效期盖章页),并加盖单位债权人公章或由个人债权人签字。

3.     如委托律师参与破产程序需要提交律师证复印件(律师证内页的首页及有效期盖章页)和加盖律师事务所公章的公函原件。

(三)       《债权申报表》原件

填写《债权申报表》的注意事项如下:

1.     申报的债权金额必须确定,外币必须转换成人民币计值,汇率以2022531人民银行公布的外汇牌价中间价为准。

2.     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债权到期;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依法统一于法院受理破产之日停息,即计息到2022515日)。

3.     债权申报表中的申报编号无需填写。

4.     债权申报表中不适用的项目,请填写“无”或“/”。

(四)       《债权申报书》原件

填写《债权申报书》的注意事项如下:

1.     个人债权人请在“申报人”部分注明身份证号码。

2.     请在“申报事项”部分注明申报债权的总额及其构成。

3.     请在“事实和理由”部分注明申报债权的性质、形成原因、最后一次主张债权的时间、涉诉情况、涉执行案件情况等与申报的债权相关的基本事实。仅注明按判决书按法律规定等视为未提交《债权申报书》。

4.     申报孳息或违约金涉及多笔债权的,应分别列明每笔债权孳息或违约金计算说明。

5.     《债权申报书》中填报的债权金额、债权相关情况、申报日期应当与《债权申报表》中填报的相应内容相一致。

(五)       《债权申报材料清单》原件

填写《债权申报材料清单》的注意事项如下:

1.     请对提交的每项材料注明页码。

2.     如需提交清单列明项目以外的其他申报材料,可补充填写。

(六)       债权凭证复印件

债权凭证指证明都都纺织欠付贵司/您合法有效债务的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     合同等债权原始材料及票据、转账单、对账单、收据、收货凭证等原始履行凭证;

2.     债权如有担保的,还须提交抵押合同、质押合同、保证合同等相关合同及相关的登记证明(包括但不限于他项权利证)等担保原始材料;

3.     债权的发生及变更(包括但不限于债权转移、债务承担、合同转让、债权债务重组、抵销、清偿)等原始材料;

4.     债权如涉及诉讼、仲裁、调解、保全、执行,则须提交诉讼、仲裁、调解、保全、执行有关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起诉状、仲裁申请书、诉讼保全申请书、保全裁定书、生效判决书、调解书、裁决书、执行申请书、法院执行裁定书、法院执行案件通知书等);

5.     债权人主张债权的相关证明资料,如催款、催收通知等;

6.     债权如涉及对建筑工程的争议,则须提交建筑工程审计报告;

7.     对于孳息、违约金计算方法及过程的书面说明;

8.     相关公证文书(如有);

9.     能够证明债权发生、变更、存续、诉讼时效中止、中断、延长及其金额等情况的其他材料;

10.  证明债权发生事实及其数额的其他材料;

11.  以上材料如为外文的,请债权人提供中国境内有翻译资质单位翻译的中文件;

12.  以上材料如形成于境外的,请参照《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公证认证手续。

(六)《债权人收款账户、送达地址及联系方式确认书》原件

1.     请在《债权人送达地址及联系方式确认书》中留下贵司联系人/您的多种联系方式,以便管理人及时与贵司/您联系,如贵司/您是通过电子邮箱申报债权,则电子邮箱地址必须填写

三、     其他

1.     本通知请勿作为债权申报材料发还或寄还给管理人。

2.     如贵司/您提交的信息(如联系方式、委托代理人、收款账户等)有变更,请及时通知管理人并提交贵司/您签章的变更文件。

3.     管理人向贵司/您发送的任何债权申报通知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债权申报通知书、本债权申报说明及后附的其他文件,均不构成对无效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已过诉讼时效的债权等)的重新有效确认。

4.     申报人应当如实、详细填写破产清算债权申报表以及提供完整、真实有效的申报材料;申报人如提供伪造、变造等虚假证据及相关材料,以及对重要事实的拒绝陈述或作虚假陈述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5.     管理人通知贵方债权申报,不代表管理人对贵方债权的确认,贵方是否对债务人享有债权,须在管理人依法审核后予以确认。申报材料将由管理人进行登记造册后,严格审查、编制成表。申报人应当积极配合管理人的审核,如实回答管理人的询问、核对。管理人编制的债权表,将提交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核查。债务人、债权人对债权表记载的债权有异议的,由人民法院裁定确认。债务人、债权人对债权表记载的债权有异议的,可以向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四、不申报、逾期申报债权的法律后果

1.     债权人未申报债权,不得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债权人未按期申报,已分配的财产不对其补充分配。即使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仍不再补充分配,且债权人还应该承担因审查、确认补充债权的产生的相关费用。

2.     如债务人进入重整程序,债权人未按期申报债权,在重整计划执行期间债权人不得行使权利;在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债权人可以按照重整计划规定的同类债权的清偿条件行使权利。

3.     如债务人进入破产和解程序,债权人未按期申报债权,在和解协议计划执行期间债权人不得行使权利;债权人在和解协议执行完毕后,可以按照和解协议规定的清偿条件行使权利。

 

 

吴江市都都纺织品有限公司管理人

(管理人章)

 

202268


附件

2-1债权申报材料(都都纺织).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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