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宣告佛山市三水恒福兴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的公告

关于宣告佛山市三水恒福兴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的公告

公开时间:11小时前 公 开 人:佛山市三水恒福兴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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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法院

公告

2024)粤0607破12号之一

    2024年3月19日,本院根据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的申请裁定受理佛山市三水恒福兴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经查明,佛山市三水恒福兴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是于2008年1月4日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登记机关为佛山市三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管理人对佛山市三水恒福兴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进行的资产核查及债权审查,已确认180笔债权合计2154276807.75元。佛山市三水恒福兴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现已不能清偿上述债务,并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无债权人提出重整,债务人也未提出重整或者和解。本院认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一)》第一条第一款的规定,现佛山市三水恒福兴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佛山市三水恒福兴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已具备破产原因,且没有重整、和解的可能性,符合宣告破产条件,应依法准许其破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零七条的规定,本院于2025年4月25日裁定宣告佛山市三水恒福兴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司破产。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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