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鲜聚汇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证照、印鉴作废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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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8小时前 公 开 人:贵州鲜聚汇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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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鲜聚汇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证照、印鉴作废声明

贵州省贵阳市白云区人民法院于2025年2月24日作出(2025)黔0113 破申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贵州鲜聚汇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的申请。并于2025年3月26日指定贵州致远兴宏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管理人。

因贵州鲜聚汇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有关人员未向管理人移交公司营业执照正本、开户许可证原件、公章、法定代表人名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等相关证照及印鉴,为维护贵州鲜聚汇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财产安全,确保破产清算工作顺利进行,防止贵州鲜聚汇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及有关人员滥用公司上述公司证照及印鉴从事与破产清算工作无关的事项或其他违法事项,管理人特此声明: 贵州鲜聚汇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的营业执照正本、开户许可证原件、公章、法定代表人名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等所有证照及印鉴,自2025年2月24日起作废。自2025年2月24日贵州省贵阳市白云区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清算案之日起,因上述作废证照及印章产生的一切行为与贵州鲜聚汇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及管理人无关且不承担任何责任。

 

 

​贵州鲜聚汇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5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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