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郑州汉家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的债权人申报债权、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时间地点相关公告

关于郑州汉家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的债权人申报债权、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时间地点相关公告

公开时间:2025-07-04 公 开 人: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河南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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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年 6 月25日,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5)豫 01破申 89 号裁定,受理新郑市合富辉煌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对郑州汉家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同日作出(2025)豫 01 破申 89 号之一裁定,指定由新郑市人民法院审理本案。根据新郑市人民法院《审理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选任及操作办法(试行)》之规定,指定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河南分所担任郑州汉家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管理人,负责人为张宏敏。


郑州汉家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在 2025 年 8 月 4 日前,向管理人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管理人通讯地址:郑州市商务外环路 5 号河南国际商会大厦 23 层;联系人:张旆;联系电话:17320179935;邮箱:ZHquanshenbao@163.com。债权人也可通过互联网登录“中原破产智慧管理平台”(通道详见附件)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新郑市人民法院定于 2025 年 8 月 13 日上午 9 时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线下会场为新郑市人民法院六楼会议室),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通过“中原破产智慧管理平台”(通道详见附件)参加债权人会议,管理人、债务人代表等在新郑市人民法院六楼会议室线下参会。




郑州汉家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5年7月4日


附件

郑州汉家房地产申报债权、一债会召开相关公告.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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