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莞市为众超汽车有限公司职工债权的公示

关于东莞市为众超汽车有限公司职工债权的公示

公开时间:2026-05-29 公 开 人:广东中诚安泰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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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东莞市为众超汽车有限公司职工债权的公示

(2026)东莞为众超破管字第13号

东莞市为众超汽车有限公司(下称“东莞为众超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于2026年1月12日作出(2025)粤1971破申24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东莞为众超公司破产清算,并于2026年2月9日作出(2026)粤1971破56号决定书,指定广东中诚安泰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管理人。

经管理人调查,截至2026年5月28日,东莞为众超公司职工债权总额为人民币104,320.50元(详见职工债权清单)。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日期至2026年6月5日止。

职工在公示期内对本公示所附清单记载的债权数额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

特此公示。

东莞市为众超汽车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6年5月29日

附:

1、东莞市为众超汽车有限公司职工债权表;

2、管理人联系方式: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第一国际商务大厦B座1209室,唐子晴,电话:18938200370。

附件

关于东莞市为众超汽车有限公司职工债权的公示(为众超)13号.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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