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中南投资置业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第三次)

湖南中南投资置业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第三次)

公开时间:2021-09-29 公 开 人:湖南中南投资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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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17DF27CF0C62E5EB27E9B158CA8D3552 联系方式: 15573187295 报名截止时间: 2021-10-31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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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中南投资置业有限公司

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2020)中南破管字第124

湖南中南投资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南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长沙晚报社于2020年1月3日向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破产清算申请。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5月19日以(2020)湘01破申1号裁定受理破产清算申请,并于2020年6月2日以(2020)湘01破13号决定书,指定重庆经纬资产清算有限公司与湖南骄阳律师事务所联合体担任管理人。

破产清算期间,债务人出资人以中南公司具备重整价值为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办理企业重整申请案件的工作指引(试行)》的相关规定,向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清算转重整的申请,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1年5月11日作出(2020)湘01破13-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中南公司进入重整程序

管理人分别2021年5月26日202178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发布了《湖南中南投资置业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湖南中南投资置业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第二次),但截止公告载明的报名时间(2021年6月30日2021925),无企业按照招募公告的要求提交报名资料、缴纳投资意向保证金。为维护中南公司运营或资产价值,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尽快推动重整程序,现管理人根据有关规定面向全国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

具体招募事宜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情况简介

中南公司名下主要资产朗盛大厦(报建名为长沙报业文化大厦)位于长沙市芙蓉区蔡锷中路239号在建工程根据规划地下拟建4层车库地上拟建30层房屋规划总面积65,541.3。目前朗盛大厦地上30层主体框架结构已完工,其它均未建户室102-105110-1138间商铺早已售出规划总面积315.59㎡。该在建工程64,735.45㎡被抵押,抵押权人红岭创投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户室112和114有查封根据公信资字(2020)第148-1号《资产评估报告》,以2021年3月24日为基准日,朗盛大厦(含售楼部装饰装修工程)评估值为343,398,031.3元。

项目坐落于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地处五一商圈核心地段,毗邻长沙城市主干道—芙蓉中路和五一路,一公里范围内可达多个公交站台、地铁站,交通出行方便,区位地理优势明显;项目周边商务商贸资源丰富,香港九龙仓、王府井百货、平和堂商场、新世纪百货、乐和城、悦方IDMALL、万达百货等大型购物中心环伺左右,中天国际、中隆国际、第一大道等优质写字楼亦集中于此。

(二)工商登记信息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0007680384606

住所地: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中山路85号

注册资本:5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杨非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长沙嘉能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出资比例为80%)、长沙市市场服务中心(出资比例为20%)

经营范围:以自有资产进行房地产投资(不得从事吸收存款、集资收款、受托贷款、发放贷款等国家金融监管及财政信用业务);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地产销售及代理、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资产情况

管理人进场后即聘请审计机构、评估机构对资产进行审计、评估经审计,企业目前主要资产为朗盛大厦项目,其他资产由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固定资产等组成,根据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南公司资产含在建工程、房地产、设备及室内物品清算价值为376,435,167.00元,重整状态下的市场价值为775,882,090.00元。

四)负债情况

截至2021年928日,管理人共接收债权申报124笔,申报债权总金额2,017,902,856.22元,经管理人初步审核确认的债权1,556,504,633.92元,劣后债权金额45,890,689.36元,核减债权金额308,509,925.38元,待定债权金额106,997,607.56元,最终债权金额以人民法院最终裁定确认的无异议债权金额为准。以上资产、负债数据仅供意向投资人参考,意向投资人应以自行尽职调查的结果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有关详细的资产、负债情况,有意向的投资人可向管理人进一步咨询。

二、投资人条件

1.意向投资人应当是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

2.拥有一定资金实力、融资能力,能为中南公司重整提供有力的资金支持,能出具相应的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

3.对房地产开发行业或相关产业熟悉,具备相关性,具备开发能力或有重整并购经验者优先。

三、意向投资人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

1.参与重整的投资意向书和保密承诺函,意向书须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保密承诺函须签署原件,意向投资人应承诺对从管理人处获得的所有资料和信息无条件承担保密义务;

2.意向投资人基本情况介绍、机构规模、业绩经验企业资料;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4.意向投资人的权力机构同意参与本次投资的决议原件;

5.载明经办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姓名、联系方式、授权范围、授权期限的书面授权委托书(须加盖公章);

6.资信证明或履约能力证明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近三年业绩及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投资优势、资金实力、融资能力、资金来源的计划等;

7.初步投资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拟参与重整的方式、重整思路或经营方案、投资资金额度、对债权人的清偿(清偿方式及清偿时间)等

8.意向投资人组成联合体参与投资的,投资联合体中双方均应符合前述条件,按本公告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另需提交包括说明各主体的角色分工、权利义务等联合投资协议,并承诺联合投资人之间承担连带责任;

9.意向投资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无征信违法记录、无负有债务不能清偿情形的承诺函;

10.管理人要求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

以上所涉资料复印件均需同原件核对,复印件加盖意向投资人单位公章,同时注明复印件与原件一致。报名材料应装订成册,封面应加盖意向投资人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人签名,一式三份装袋密封。

四、招募流程

(一)提交报名材料阶段

1.报名时间

意向投资人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03117时前将报名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现场提交或者邮政EMS邮寄给管理人,同时发送报名材料子版至管理人邮箱。

2.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蔡锷中路239号朗盛大厦

联系人:谭律师

联系电话:155 7318 7295

电子邮箱:1213343914@qq.com

3.投资意向保证金

有意向参与重整的投资人,应在报名截止日前向管理人缴纳投资意向保证金人民币500万元,并汇入下列账户:

开户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

账号:8111601012200434963

户名:湖南中南投资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意向投资人未按本公告要求提交完整报名材料,管理人要求补正拒不补正或未按期缴纳保证金的,视为不符合意向投资人报名条件,报名无效。

(二)确认报名成功及尽职调查阶段

管理人将依据上述标准,在报名材料及保证金实际收到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对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资格要求的,出具资格入围通知书,并立即安排配合尽职调查;不符合资格要求的,管理人在审查期限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其保证金。

意向投资人开展尽职调查所需费用由意向投资人自行承担。管理人在意向投资人尽职调查阶段所提供的资料仅供投资人参考,意向投资人应以自行尽职调查的结果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

管理人有权对意向投资人开展考察,意向投资人应当予以积极配合。

(三)提交重整投资方案阶段

报名成功的意向投资人应当于2021年1131日下午17时前向管理人提交《重整投资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经营方案、偿债资金额度、偿债资金来源、债权调整及清偿方案、重整计划的执行期限、重整计划的监督期限等。

意向投资人向管理人提交《重整投资方案》,须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封面应加盖意向投资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名。

(四)遴选及确定重整投资人阶段

在《重整投资方案》提交期限届满后,管理人将通过竞争性谈判遴选的方式,确定最终的重整投资人。

1.组成评审委员会进行重整投资人评审确定;

2.对符合报名条件的意向投资人,评审委员会将根据投资金额、支付方式与期限、履约能力及保障以及《重整投资方案》的可行性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

3.在招募期间,如果只有一位意向投资人报名成功,经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可直接确定为正式重整投资人;

4.管理人向最终确定的正式重整投资人签发《重整投资人身份确认函》。意向投资人最终被确定为重整投资人后,应在收到《重整投资人身份确认函》15日内与管理人或债务人签订《重整投资协议》。《重整投资协议》签订后,先前缴纳的投资意向保证金转为重整履约保证金。

中南公司重整计划草案获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批准后,重整投资人所缴纳的重整保证金转为重整投资人应缴纳的等额投资款。

五、投资意向保证金或重整履约保证金的退还

1.投资意向保证金的退还

意向投资人具备下列条件时,管理人将在7个工作日内无息原渠道退还投资意向保证金:

1)提交报名材料并缴纳投资意向保证金后,经管理人审核报名不成功;

2)未被遴选为重整投资人;

3)在提交《重整投资方案》截止日前,书面申请退出遴选,并交还从管理人处所取得的一切资料。

2.重整履约保证金的退还

重整计划草案未经人民法院裁定批准的,管理人将无息退还重整履约保证金,具体事项另行在重整投资协议中约定。

六、投资意向保证金或重整履约保证金的没收

当意向投资人或获选投资人出现下列情形时,管理人有权没收其已缴纳的投资意向保证金或重整履约保证金,取消其投资人资格:

1.意向投资人获选后未与管理人或债务人签订《重整投资协议》;

2.获选投资人收到《重整投资人身份确认函》的投资人主动放弃重整投资人资格;

3.获选投资人与管理人签订《重整投资协议》后,无故退出或不按《重整投资协议》履行义务;

4.意向投资人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

七、风险提示及其他注意事项

1.意向投资人参与本次招募所产生的一切费用,无论是否成功,均由意向投资人自行承担。

2.本公告有关项目情况简介及相关数据仅供意向投资人参考,意向投资人应根据自行尽职调查的结果进行自主判断、自担风险,管理人不承担任何担保责任;

3.本公告非要约文件,不具有要约的法律约束性效力;

4.各意向投资人应保证向管理人提交的所有材料真实有效,若在招募过程中发现意向投资人有任何虚假陈述或提供不实材料,管理人将取消其参与本次招募的资格并保留依据法律规定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的权利;

5.管理人有权决定继续、中止或终止重整投资人招募。上述各项工作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如需调整的,由管理人根据实际情况酌情确定、调整,并及时予以公告。

6.本招募公告由管理人编制,解释权归属管理人。如需了解招募的详细信息请与管理人进一步联系。

特此公告。

湖南中南投资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一年二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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