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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6-02-04 公 开 人:安徽乾多精密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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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全椒县人民法院

公 告

(2026)皖1124破1号

      2026年1月12日,本院根据金龙精密铜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申请,裁定受理安徽乾多精密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一案。本院于2026年1月28日指定安徽苏滁律师事务所担任安徽乾多精密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管理人。

       安徽乾多精密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的债权人应于2026年3月13日前,向安徽乾多精密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申报债权【管理人通讯地址:安徽省滁州市南谯区中都大道629号;邮政编码:239001;联系人:张绥,联系电话:18255013306;王原君,联系电话:15212028659】。申报债权时应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的费用,由补充申报人承担。未依法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安徽乾多精密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安徽乾多精密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本院定于2026年3月20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七法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网络)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为债权人会议的成员,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债权人系个人的,参加会议时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特此公告。

二○二六年一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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