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齐齐哈尔天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强制清算案件公告

关于齐齐哈尔天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强制清算案件公告

公开时间:2023-07-27 公 开 人:胡祥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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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齐齐哈尔天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强制清算案件公告

根据齐齐哈尔市梅里斯达斡尔族区监督管理局的申请,齐齐哈尔市梅里斯达斡尔族区人民法院于2023630日裁定受理齐齐哈尔天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强制清算一案,并于2023年719日指定黑龙江铭昊律师事务所组成齐齐哈尔天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清算组,胡祥庭律师为清算组负责人。

公司债权人应自本公告发布之日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并按清算组要求的格式填报债权申报材料。如未能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可以在清算程序终结前补充申报。逾期申报债权的自行承担申报费用及相应法律后果。债权申报过程中如有瞒报、漏报债权,将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向清算组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逾期未予清偿或者交付财产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公司清算义务人(包括法定代表人和公司主管单位、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财务管理人员、其他经营管理人员)应积极配合清算组进行清算,并在公告之日起30日内主动向清算组说明公司情况,移交公司财产、账册、文件,告知相关人员的下落等配合清算组的工作。如上述相关人员怠于履行法定义务,导致无法清算或者无法全面清算,清算组将以无法清算或者无法全面清算为由,提请齐齐哈尔市梅里斯达斡尔族区人民法院裁定终结强制清算程序。有关权利人可以向你方主张有关权利,要求你方承担相应责任。

特此公告。

 

 

 

齐齐哈尔天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清算组

2023年727

 

 

 

附清算组通信地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龙沙区爱格广场七楼黑龙江铭昊律师事务所,联系人李洪刚律师 电话15804525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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