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中环能实业有限公司证照、印章、财务资料等未能接管的说明暨工资证照及印章作废公告

陕西中环能实业有限公司证照、印章、财务资料等未能接管的说明暨工资证照及印章作废公告

公开时间:2025-03-16 公 开 人:陕西中环能实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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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中环能实业有限公司证照、印章、财务资料等未能接管的说明暨工资证照及印章作废公告

 

202512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4)陕01破申170之三《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陕西中环能实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并于2025124日作出(2025)陕01破10号之一决定书,指定陕西信邦律师事务所担任陕西中环能实业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管理人应履行接管债务人财产、印章、账簿、文书等资料的职责。经管理人查找和调查,未找到陕西中环能实业有限公司经营场所和有关人员,管理人向陕西中环能实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及股东邮寄了接管告知书等相关文书均被退回。

截止公告之日,管理人未能接收到债务人营业执照正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正副本)开户许可证公章、法定代表人名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合同专用章其他印章(如有)及法定代表人印鉴章、财务资料、账簿、合同等任何资料。

现依法公告声明陕西中环能实业有限公司所有的印章和证照自人民法院裁定受理陕西中环能实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之日(即2025年1月2日)起全部作废自该日起所有使用作废证照、印章的行为无效,任何单位、个人使用债务人印章、证照发生的法律纠纷陕西中环能实业有限公司及管理人无关。

特此公告

 

陕西中环能实业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2025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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