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通知书

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通知书

公开时间:2022-02-21 公 开 人:清算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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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通知书

(2022)津02强清6

天津津银投资有限公司:

本院根据天津市中环投资有限公司的申请裁定受理你公司强制清算一案,并指定天津法政牛津律师事务所担任清算组对你公司进行清算。你公司应在十五日内,向清算组提交公司主要财产情况、账册、重要文件等材料。如拒不提交或提交的材料不真实,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二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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