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惠州市光子科技有限公司追偿权益处置方案》的表决通知

关于对《惠州市光子科技有限公司追偿权益处置方案》的表决通知

公开时间:2025-09-02 公 开 人:惠州市光子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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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惠州市光子科技有限公司追偿权益处置方案》的表决通知

 

惠州市光子科技有限公司及全体债权人

惠州市光子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光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已指定广东铸铭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负责光子公司的破产清算工作。

经审计,光子公司存在追偿权益。管理人拟定了《惠州市光子科技有限公司追偿权益处置方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一条的规定,就光子公司追偿权益处置事宜以非现场形式提交债权人会议表决。

本次表决投票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11日17:30,请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于投票截止时间前进行表决,并应在投票截止时间前将签字、盖章后的表决票送达至管理人处(收件人:郑律师,联系电话:13928303050;送达地址:惠州市江北三新小学对面华隆大厦405室);若债权人逾期未送达或逾期送达表决票至管理人处的,将视为债权人同意本方案所载内容,其投票结果计入同意的表决结果。

特此通知。

 

                              惠州市光子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591

 

附:

1.《惠州市光子科技有限公司追偿权益处置方案

2.表决票

 


附件

(光子)关于对《惠州市光子科技有限公司追偿权益处置方案》的表决通知.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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