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补缴出资通知书

股东补缴出资通知书

公开时间:2023-11-27 公 开 人:新蔡县乐孚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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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补缴出资通知书

 

朱大伟、吴育美:

2023年919日,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作出 (2023) 17破申35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新蔡县乐孚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新蔡县人民法院2023年108日作出(2023)豫1729破5号决定书,指定河南问津律师事务所担任新蔡县乐孚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根据管理人调查情况,朱大伟作为新蔡县乐孚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注册设立时的股东,应当在2041年4月14日履行出资义务。《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的出资人尚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管理人应当要求该出资人缴纳所认缴的出资,而不受出资期限的限制。”后朱大伟将新蔡县乐孚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给吴育美,《公司法》解释三第十八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即转让股权,受让人对此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公司请求该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受让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现管理人根据以上法律规定通知贵方自本通知书发布之日起日内与管理人联系补缴出资事宜或提供能够证明注册资本已经实缴的证据,如逾期不补缴且不提供实缴证据的,将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新蔡县乐孚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3年1126

管理人办公地址及联系人

1.地址: 河南省新蔡县飞龙国际酒店四楼(河南问津律师事务所)。2.联系人: 律师,联系电话: 17395987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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