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昌邑石化有限公司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公告

山东昌邑石化有限公司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公告

公开时间:2024-08-16 公 开 人:山东昌邑石化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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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时间:2024-09-03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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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昌邑石化有限公司第二次债权人会议

公  告

20231115日,山东省昌邑市人民法院作出(2023)鲁0786破申1号民事裁定书,依法裁定受理山东昌邑石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昌邑石化)的重整申请,并于2023121日指定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担任昌邑石化管理人。

管理人定于202493930分在昌邑市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现场召开昌邑石化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就昌邑石化提交的《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表决。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为债权人会议的成员,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及其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除前述材料外,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及身份证明书,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执业证、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除前述材料外,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及关系证明材料,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执业证、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特此公告。

山东昌邑石化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四年八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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