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仙桃市人民法院关于变更管理人的公告

湖北省仙桃市人民法院关于变更管理人的公告

公开时间:2024-07-18 公 开 人:仙桃市卫祥水产养殖专业合作社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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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仙桃市人民法院

公告

(2023)鄂9004破1号之三


    ​本院于2023年12月12日裁定受理仙桃市卫祥水产养殖专业合作社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3年12月13日指定由仙桃市西流河镇政府组织成立的仙桃市卫祥水产养殖专业合作社清算组为仙桃市卫祥水产养殖专业合作社管理人。因原管理人组长黄志远、副组长李亚敏因职务调整,不再适宜担任仙桃市卫祥水产养殖专业合作社管理人组长、副组长。根据仙桃市西流河镇人民政府推荐,由仙桃市西流河镇人民政府党委委员、纪委书记于敬伟担任组长,仙桃市西流河镇财政所所长王雄林副组长。为保证破产清算的顺利推进,故将管理人成员进行调整。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于2024年6月25日决定:

    ​一、解除黄志远的仙桃市卫祥水产养殖专业合作社管理人组长职务;

    ​二、解除李亚敏的仙桃市卫祥水产养殖专业合作社管理人副组长职务;

    ​三、指定仙桃市西流河镇人民政府党委委员、纪委书记于敬伟担任仙桃市卫祥水产养殖专业合作社管理人组长;

    ​四、指定仙桃市西流河镇财政所所长王雄林担任仙桃市卫祥水产养殖专业合作社管理人副组长。

    ​特此公告


二O二四年六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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