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二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的公示

关于第二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的公示

公开时间:2025-05-16 公 开 人:六盘水兴阳水电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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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的

 

2025)兴阳水电破管字4-2

六盘水兴阳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全体债权人:

六盘水兴阳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次债权人会议于20255121430在六盘水市钟山区钟山中路66号时代假日酒店三楼3号会议室顺利召开本次会议对《破产财产变价方案(议案)》《破产财产分配方案(议案)》进行审议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进行表决。

2025年5月11日,共有24名债权人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债权笔数为26笔。经管理人审查认定的债权共12笔,代表的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为65567627.93元,所对应债权人为11名。本次会议为充分保障各债权人的合法权益,采取现场与非现场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现将六盘水兴阳水电开发有限公司第二次债权人会议相关议案表决结果公示如下:

一、《破产财产变价方案(议案)》表决结果

经管理人对现场及非现场的表决情况进行统计,11名有表决权的债权人均参与了对该议案的审议、表决。参与表决的11名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中,表决同意该议案的债权人共11名,表决反对及弃权该议案的债权人共0名。

表决同意的债权人人数占有表决权的债权人总数的100.00%,表决反对及弃权的债权人人数占有表决权的债权人总数的0.00%。

同意议案人数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100.00%,反对及弃权议案人数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0.00%。

二、《破产财产分配方案(议案)》表决结果

经管理人对现场及非现场的表决情况进行统计,10名有表决权的债权人均参与了对该议案的审议、表决;参与表决的10名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中,表决同意该议案的债权人共9名,表决反对及弃权该议案的债权人共1名。

表决同意的债权人人数占有表决权的债权人总数的90.00%,表决反对及弃权的债权人人数占有表决权的债权人总数的10.00%。

同意议案人数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95.33%,反对及弃权议案人数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4.67%。

综上,上述表决结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破产财产变价方案(议案)》《破产财产分配方案(议案)》表决通过。

    特此公示

 

                 六盘水兴阳水电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五年五月十七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五十九条第三款之规定及第六十一条第(十)项之规定,六盘水钟山凉都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系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人,其未放弃优先受偿权利,故其对《破产财产分配方案(议案)》不享有表决权,对于《破产财产分配方案(议案)》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为10名。


附件

兴阳水电第二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公示(定稿).docx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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