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伊通满族自治县“海城之家”小区后续建设施工单位招募公告

吉林省伊通满族自治县“海城之家”小区后续建设施工单位招募公告

公开时间:2026-04-20 公 开 人:吉林省利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清算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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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伊通满族自治县“海城之家”小区后续建设施工单位招募公告

 

吉林省伊通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伊通法院”)于2023年6月26日裁定受理对吉林省利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仁地产公司”)的重整申请,并指定吉林省利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利仁地产公司管理人。为最终促成债权人利益实现,保障对回迁户、购房户顺利交房,现决定向社会公开招募建设施工单位并公告如下:

一、公司基本信息

吉林省利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3月20日,注册资本2000万,公司法定代表人梁海城,股权结构为梁海城持股100%,公司住所地为伊通满族自治县伊通镇伊通大街南段西侧聚缘遴综合楼1-8,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施工工程概述

(一)项目名称:“海城之家”12#、13#、14#、16#、17#。

(二)施工地点:吉林省四平市伊通满族自治县伊通镇“海城之家”小区。

(三)施工范围:现根据破产重整计划,本次拟续建“海城之家”小区5栋楼(12#、13#、14#、16#、17#),经初步测算,可建设住宅面积约为18749㎡、库房建筑面积约为3318㎡、商业建筑面积约为4695㎡,基底面积约为7092㎡,容积率1.5,建筑密度39%。具体施工范围以实际签订的施工合同为准。

(四)施工工期:经招募遴选确定后协商确定,具体工期最终以实际签订的施工合同为准。

(五)质量要求:通过施工完成项目的竣工验收。

(六)符合条件的施工方可向管理人咨询或勘查现场情况。

三、建设施工单位要求

(一)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营业执照合法有效。

(二)建设施工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未负有到期未清偿的数额较大的债务,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

(三)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及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四)自愿遵守本招募公告及系列文件对其权利义务的安排。

(五)建设施工单位可与发包人协商确定建设施工单位具体承建范围、计取费标准、付款方式等。

(六)有垫资施工能力。

四、招募流程

(一)报名阶段

1.报名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4月22日(根据具体情况招募期限可适当延长);

2.联系人:孙律师,联系电话:15265188093。

3.报名材料

报名单位最迟应于2026年4月22日16时前向管理人面交以下报名材料:

(1)工程施工方案(须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内容包括企业基本情况、建设施工范围、资金预算、建设节点确定、付款方式、时间规划等;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需加盖企业公章);

(3)建筑工程施工资质证书(需加盖企业公章);

(4)载明受托人姓名、授权范围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包括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通信地址等送达地址)(加盖企业公章)。

(二)初步审查阶段

1.资格审查

报名单位按照本规定向利仁地产公司管理人正式报名后,利仁地产公司管理人将对其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如符合本公告规定的招募条件,且利仁地产公司管理人在综合考虑报名单位的企业情况后认为与“海城之家”项目续建要求相匹配的,利仁地产公司管理人将在收到报名材料后3日内对其进行书面通知,如需要报名单位提供其他相关材料的,利仁地产公司管理人将在收到初步报名材料后3日内通知其补充提供,全部材料审查通过的,利仁地产公司管理人将对其进行书面通知。

2.签署《保密协议》

通过初步审查的报名单位应当自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3日内与利仁地产公司管理人签署《保密协议》。

五、中止或撤回招募计划

如出现影响利仁地产公司清算的重大事项或伊通法院提出要求,管理人可以中止或撤回本招募计划,不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六、特别声明

本公告由利仁地产公司管理人编制,解释权归利仁地产公司管理人。利仁地产公司管理人有权决定继续、中止或终止建设施工单位招募。

热忱欢迎社会各界报名参与本次重整项目。

特此公告。

 

吉林省利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6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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