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新兴铜业有限公司第二次债权人会议通知

沈阳新兴铜业有限公司第二次债权人会议通知

公开时间:2021-07-13 公 开 人:沈阳新兴铜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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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时间:2021-07-28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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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新兴铜业有限公司第权人会议通知

沈阳新兴铜业有限公司债权人:

2018年9月28日,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沈阳中院”)裁定受理沈阳新兴铜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兴铜业公司”或“债务人”)破产清算案,并指定辽宁成功金盟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为新兴铜业公司管理人。

管理人定于2021728日上午930分釆用网络会议方式召开沈阳新兴铜业有限公司第二次债权人会议,请您单位/您准时参加并严格遵守会场纪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参加会议的债权人提前下载钉钉软件(App),通过申报债权时指定的手机号码注册、登录、绑定钉钉账户并入“沈阳新兴铜业有限公司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入群时备注好债权人及代理人真实名称。相关会议文件将于会议召开前上传至钉钉群文件,本次会议主要议题为请各位债权人核查债权,各位债权人可以提前下载、査看网络投票通道将于会议时开启。已经委托代理人的债权人如需变更代理人,请于2021721日前向管理人提交新的代理人委托手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五十九条之规定,参加债权人会议是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的权利,享有表决权的债权人,如未参加债权人会议,或未准时上线签到导致无法进行投票的,视为自动放弃表决的权利。                     沈阳新兴铜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一年七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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