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皓宇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债权申报公告

安徽皓宇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债权申报公告

公开时间:2024-05-11 公 开 人:安徽皓宇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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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于2024年5月7日裁定受理安徽皓宇新能源科技 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4年5月9日指定安徽皓 宇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安徽皓宇新能源科技有 限公司管理人。安徽皓宇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于  2024年6月9日前向安徽皓宇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申报地址:安庆市迎江区望清路789 号安徽中皖律师事务所;联系人:杨艺;联系电话:13675563775)申报债权, 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 提供相关证据材料。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 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 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发生 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 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安徽皓宇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尽快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

付财产。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将于2024年6月11日 9  0 0   本院第一审判庭召开。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 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

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 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 派函。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 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 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特此公告。

 

 

安庆市迎江区人民法院 

  2024年5月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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