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为华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债权申报通知

深圳为华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债权申报通知

公开时间:2022-09-10 公 开 人:深圳为华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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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通知书

2022)粤 03 破 461 号

本院根据陈继浩的申请,于 2022 年 8 月 4 日裁定受理深圳为华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 2022 年 9 月 9 日指定广东瑞霆律师事务所为深圳为华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你(你单位)应于 2022 年 10 月 21 日前向该公司管理人(通讯地址:深圳南山区深圳湾科技生态园 2 栋 C 座 506;负责人:聂鹏民;联系人:骆林诗、郑嘉荣;联系电话:13828880450、15625052464;传真:0755-83695941)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如未能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可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你(或你单位)补充分配,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由你(或你单位)承担。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深圳为华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深圳为华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特此通知

附件

(2022)粤03破461号已知债权人申报债权通知书.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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