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游好物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职工债权公示

仙游好物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职工债权公示

公开时间:2023-06-21 公 开 人:福建诚毅律师事务所(仙游好物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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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游好物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职工债权公示

仙游好物科技有限公司各位职工债权人:

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3年5月18日裁定受理申请人王萍对被申请人仙游好物科技有限公司提出的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本案由福建省仙游县人民法院审理。福建省仙游县人民法院于2023年5月30日作出(2023)闽0322破3号决定书,指定福建诚毅律师事务所为仙游好物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管理人接受指定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对好物公司职工债权情况进行了调查,确认截止2023年6月21日,好物公司存在3起劳动仲裁案件,涉及王萍、王德令、朱国斌3名职工,涉及金额共计19100元(具体明细详见职工债权表)。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3年6月21日起至2023年6月28日止。

职工在公示期内对本公示所述的债权数额有异议的,可以向管理人提出书面异议并附相关证据,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职工可以向仙游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未提出书面异议,视为对本次职工债权公示表载明内容无异议。

管理人联系地址: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拱辰街道荔园中路艾力艾国际中心2号楼四层

管理人联系方式:朱智敏15980362535、李志南18505059911

特此公示。

 

仙游好物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三年六月二十一日

附:仙游好物科技有限公司职工职权公示表

 

说明:

一、本文书依据的法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之规定:“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职工对清单记载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职工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管理人调查确认职工债权后,列出清单予以公示。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对职工债权清单的公示期未作规定,管理人可以根据案情需要、职工人数具体掌握。但公示期届满之后,职工对清单记载有异议的,仍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规定公示期的意义,在于提示职工及时行使自己的异议权,提高破产案件的审理效率。


附件

职工债权公示表(好物).xlsx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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